官员退出是改变协会“二政府”的必需

官员退出是改变协会“二政府”的必需

民政部新近发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不设行政级别,不得由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公务员兼任。记者发现,“三百六十行,行行有协会”,仅官网公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旧有106个,多数行业协会商会都有现任或退休部级领导“挂名”任职,有的还多达10余人。《办法》落地后,至少有百名部级高官将离开协会商会。(11月24日央广网)

现职官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任职的规定,终于出台。一些官员的名片上,也可以少一些头衔了。但民政部发此文的用意,显然不只在于减少官员的头衔,而在于改变我国协会商会的“二政府”特色,弱化协会商会官办性质的同时,淡化协会商会收费的行政色彩,继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今年7月份,中办和国办对外发布《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方案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其中对于官员任职协会商会也有明确的指导意见。现在明确现职官员不得任职协会商会,同时去协会领导的行政级别,也应该算是对于以上意见的落地执行。这对于推动协会商会去行政化,显然有着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许多行业协会商会都以“二政府”自居。所谓“二政府”,基本有两个体现:一是背靠政府机关尤其是行业的主管部门这棵大树;二是由现职官员坐镇并摇旗呐喊。这容易造成这样的假象——协会是权力所办,也似乎理应由权力所办,得到协会的认可,就能得到官方的背书,更能通过协会打通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继而打通企业与政府机关的绿色通道。应该说,这是长期以来各个企业形成的官方认可依赖症的表现,也是企业最真实的生存状态写照。一些企业,为了得到所谓的官方认可,也往往不再乎什么会员费、赞助费等,只要协会商会的文件一发,缴钱就会非常积极。因此,在协会商会的“二政府”状态下,协会商会下的有关企业是“愿打愿挨”的。

但是,近年以来,一些协会越来越像盈利化的企业组织,距离公益、维权等行业团体的本性越来越远。即便是一些未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评比、期刊和展览,一些协会仍然打着权力的旗号向企业索要各种费用。如此一来,许多企业实际上对协会的各种收费不胜其烦,但因为协会领导就是政府官员,企业也不想因为一些小费用而抹了领导的面子,更不想僵化了关系。

从本义上讲,协会商会就是行业内由企业共同组成的维护行业权益、提升行业形象的社团组织,它从来都不应该与权力、与官员有这样那样的暧昧关系,不应该依附于政府机关和官员。从这个角度出发,现在要求现职官员退出协会商会就是一种价值还原与常识回归,既能让各协会商会回归到它的原始状态,又能真正为企业服好务。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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