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策指向何方?
当我们谈及“互联网+”,首先就需要明确互联网在政策和国家战略中所处的位置和“互联网+”的概念范畴。
互联网,一次“根本创新”。每一次工业革命都需要并且以一个全新的“动力引擎”出现和全面投入使用为标志,而后其他的工业机器或各行业在与之适配的过程中被更新或是被重新创造。曼纽尔·卡斯特在他著名的《网络社会的崛起》中谈及工业革命,他认为其核心部分在于“能源生产与分配的根本创新”。⑤他在书中引用技术史学者福布斯(R. J. Forbes)的观点:“蒸汽机的发明是工业革命的核心事实。”⑥所以,如果我们采取“动力引擎”这样一个比喻——它是相当范围内生产和生活赖以跃动的供血的心脏——那么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动力引擎就是蒸汽机;第二次科技革命的引擎主要被上溯至电力;第三次科技革命则追溯至信息控制技术的应用。如果我们承认第四次科技革命的说法,那么它的动力引擎,则应该是互联网。纵观几次革命的动力引擎,通常它们都既是本身可高速增长的基础设施,同时又普遍用于生产和生活,对现有生产工具和生活方式均做出几乎是史无前例的改变。“蒸汽机的力量可以在任何需要的地方,依照所需要的力量创造出来。”⑦福布斯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今日的互联网:互联网的力量可以在任何需要它的地方,依照所需要的力量创造出来。无论你意愿上是否需要,互联网就在那里,你不拥抱它,它也许就会创造出新的东西,替代你,毁灭你。
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认识互联网在国家政策和发展战略中所处的地位。首先,互联网作为一种高速生长中的基础设施,这种生长的潜在空间在中国尤为突出。宽带提速和移动基站的建设,是互联网普及和提速的硬件保障;服务器、通信协议、OA系统等信息安全设施的软件保障。作为基础设施的互联网的发展本身就可形成巨大的经济拉动力。同时,互联网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的新引擎,还能够与各类传统产业结合,或者说各产业不得不与互联网发生关系。媒体出版、广告营销和通信已经被互联网化:产业生态变革带来的行业规范和受众需求的全盘改变,极大地影响了它们生存和发展的方式。金融业的互联网化走在制造业之前。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P2P人人贷、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引发传统银行的集体危机。而互联网与制造业的结合则可能导向生产、管理、销售的智能化多位一体,即信息物理融合系统。
但是互联网的影响能力远不止于此。正如每一次工业/科技革命在改造经济的同时,也改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一样,互联网作为更新社会结构的潜在动力也不可小觑。互联网的发展首先变革了人们的沟通方式和自我呈现方式。自微博出现以来,“舆论”成为逐步升温的热词。微博、微信等公共空间与主流媒体形成的话语场之间的对抗和张力,成为我们理解当下中国社会的重要范式。而这还远远不是互联网对社会结构的作用的全部与终结。一个趋势是,它在社会组织和社会动员方面越来越显示出力量。
“互联网+”,一场比特化的革命。自2015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正式提出“互联网+”以来,各方对“互联网+”的理解有两类不同视角:一类是从互联网本身出发,多属于产业方向的中观解读;一类则是从政府和政策角度出发,从宏观面寻求“互联网+”的题中之义。这两类视角的区别实质在于行为主体范围的区别。笔者在本文中采取后一种视角,回归宏观政策。
卡斯特在他对信息技术革命的研究中提到,“不论美国或全世界,国家才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发动者,而不是车库里的企业家。”⑧这是由于国家具备发展大型研究计划和大型市场的能力。但是,企业家绝非不重要。创新氛围和企业家在科技进步中所起到的作用已经在历史上无数次被证明。在国家的“发动”之外,正是“受到技术创造文化与快速个人成功之角色模型刺激的分散化创新”,⑨真正促成了新的信息技术的蓬勃兴起。
如果以政策作为我们的出发点,那么丹尼尔·贝尔在论述后工业社会时所采用的社会结构—政体—文化的框架,就是可以帮助我们认知政策之外的纷繁复杂现象的有利框架了。尽管贝尔的总体化理论颇受质疑,但是我们仍可以借用他的中轴原理来将这个问题逐层抽解。换句话说,所谓的社会结构—政体—文化,即是经济化的社会运行模式,参与管理的现代政体的主要模式,以及实现和加强自我的愿望构成的文化样态。⑩这也是作为执政者进行国家管理时所最需要把握的三大主要方面。与这一架构相似的是,当我们走入“互联网+”这一政策时,它也拥有着自己的底层架构,这一架构由国家和政府及与之关联的大型企业主导;它具有自己的“政体”,各方参与将在政策之外广泛地拓展概念的意涵和实践的可能性;它必定会影响文化,因为它将促使社会语境发生变化。
首先,基础性建设:作为基础设施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概念是模糊的,极具拓展性。一般意义上的基站建设之类的做法可以被称作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同样地,当阿里巴巴用淘宝和天猫为各类商户提供平台时,它也可以被称作基础设施,因为对于它的用户而言,阿里巴巴完成了“基础设施”的相似功能。有一个例子更能体现概念的模糊性和开放性。阿里巴巴旗下的阿里妈妈致力于使用自身的数据和数据分析服务,打造具备电商特色的全网营销平台。这也可以被视作使用大数据和云服务为商业机构提供基础设施的案例。
拓宽云技术的范畴,那么所有利用互联网进行存储、计算和开发的公司都可以被称作云公司;同样,基础设施也可以变成一个可以被推广和包装的概念,虽然它较之前者有着更多的官方意味。这样的概念推广本身并不能创造实际价值,但是它可以提示我们,当我们谈论“互联网+”时,作为基础设施的互联网,其核心究竟是什么。
在IaaS(Infrastructure-as-a-Service),PaaS(Platform-as-a-Service)和SaaS(Software-as-a-Service)的划分法中,后两者是IaaS的延伸。它提示我们,基础设施最终指向服务。这样的服务分为四大类,一类是可供用户高速接入的网络环境,例如此前的“宽带中国”战略和不断呼吁的运营商“提费降速”及其所需进行的带宽和设备铺设;第二类是IaaS所指的场外服务器、存储或其他网络云服务;第三类是数据基础设施,即健全可开放的数据资源;第四类则是让硬件和网络之间能够顺畅接通的标准接口。其中,第二类可能多由IT企业担负。政府则需要在其他三项的建设和第二类的治理上着意。
在以上四类基础设施中,软性的IaaS和数据基础设施是互联网作为基础设施的精髓,也是“互联网+”政策在解决好基本的硬件问题的同时必须强化建设的一部分基础设施。二者的核心指向是云计算和大数据。这是降低整个网络社会运行成本,真正实现“互联网+”的政策有效性的根本所在。而由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对安全的天然要求,政府的互联网治理能力将持续接受考验。
不能忽视的是,进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将带来可期的经济效益。2014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2065亿元,同比增长11.4%。⑪虽然增速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低于同期工业投资增速1.5个百分点,但是在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上,基础设施的潜在作用才是重中之重。
其次,指数级增长:“互联网+”的黑洞效应与数字化革命。“互联网+”的两大主要对象是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互联网+”形成了一个“黑洞”,将各类行业吸入其引力范围之中,差别只是时间和程度问题。当然,互联网不会席卷一切。但是在可预见范围之内,互联网作为新的动力引擎,必将与各主要行业结合,行成拉动经济成长、优化产业结构的新鲜动力。
资本市场较重量级的实体经济制造业走得更早也更快。2014年,互联网对金融业全面渗透,除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领域之外,传统金融企业如招商基金、中国平安等也开始普遍触网,宜信等创新型的金融平台也纷至沓来。2014年年底,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规模已超过10万亿,用户超4亿。“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趋势。互联网与资本市场的结合,将较之传统银行,为资本的快速、高效流动在未来创造更好的条件。尤以P2P为例,它能整合社会闲散资金,为传统银行系统所排斥的借贷用户创造资金价值。网贷市场、基金销售市场、众筹市场等,仍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互联网的普遍推进和居民可用资金的逐步增加,未来它们都具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资本市场之外,电子商务首先为实体经济进行了一场渠道优化的革命。在此之外,互联网与实体经济的竞合已经带来了产业结构升级的先兆。在轻工业和重化工业的分类法中,目前轻工业即与居民生活资料相关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被高度互联网化。数字化工厂已在轻工业部门初见雏形:从迎合消费者动态需求进行用户个性化订制,到生产的全流程监控和数据统筹下的多线并举与无缝衔接,最终到产品交付给用户及其后的保养环节。轻工业部门正在压缩中间环节,实现制造的“人机和谐”。海尔的个性定制空调即是一例。这类定制服务的背后,是生产部门走向数字化的初步尝试。这里,数字化不仅仅是自动化,而是基于自动化基础之上的可编程和网络化。从单纯的自动化和嵌入式系统向信息物理融合系统的转变,正是“互联网+”政策的前进方向。汽车行业,尤以特斯拉为代表,正在向平台方向打造新型汽车。但是在能源、钢铁等重化工业部门,传统的生产方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产能过剩、盲目投资的情况大量存在。这也是“互联网+”政策在推进过程中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
如本节首段所称,“互联网+”的黑洞效应,将首先将更轻量级的行业和部门纳入数字化轨道。数字化的结果,是指数级运算,而不是简单的加法计算。在实体经济的范畴内,工业互联网的实质就是工业的全方位数字化,进而打破工厂与工厂之间的围墙,形成新的动态网络。借用熊彼特经典的生物学比喻,“产业突变”也将由此展开。
最后,创造性破坏:个体创造力的解放与协同的不可预知性。创造性破坏是熊彼特创新理论的重要支点。它所描述的是一种内生增长的力量不断打破现有规则、型构新型关系的过程。与“互联网+”政策相匹配的是国家对于创新和创业的极大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称为新常态之下的新引擎。在“互联网+”政策的激励之下,开放平台将为更多民众提供创造的新机会。这种机会,可能是商业的,也可能是社会的。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个体创造力因为工具的可接近性正在走向越来越盛大的解放之中。“脸萌”、“足迹”等热门APP的出现,让“90后CEO”一度成为整个社会的“热词”。而微博上的“大V”和海量的微信公众账号正是舆论场中个体释放能量的集中体现。社交网络和言论重心的下移,为更多人提供了自我展示的机会和平台,正在为创造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产业的新爆发力酝酿新的空间。“互联网+”无疑将助力这一切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开放平台引爆的创业可能性。而在“万众”背后,协同创新的偶发事件,将可能会带来“意外惊喜”。
“互联网+”政策的核心在于云计算与大数据。创新则是其精神实质和必备的社会氛围。它的主体指向和战略意义主要在于现代制造业的网络化和信息化。这也是政策需要攻坚的领域。而在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方面,政府的真正角色主要是治理者和服务者。同时,在经济之外,“互联网+”可能造成的社会和文化的微妙变化,也是需要不断接受新挑战的未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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