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前教育需要形成多方合力(2)

发展学前教育需要形成多方合力(2)

发展学前教育需要政府、社会、幼儿园与家庭形成合力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这项教育工程里,家庭、学校(托幼园所)、社会发挥着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构建学前教育体系方面,政府起着决定性主导作用。政府职能是否充分发挥、性质及其程度如何,是影响和决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方向和质量的核心与首要因素。发挥各级政府在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方向,规划重大政策的制定,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财政投入、组织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是推动和促进学前教育全面、高效、健康与均衡发展的有力保障。除此之外,幼教机构与家庭是实施学前教育的重要合作伙伴,两者之间只有相互沟通交流、彼此支持合作、共享教育资源才能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的政策与法规,明确指出了幼儿园必须与家庭、社区相互配合,以提高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和有效性。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更是将幼儿园教师与幼儿家长作为政策实施对象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政策。可见,学前教育的发展是政府、社会、幼教机构、家庭共同的责任。而针对传统社会“成人本位”的家长制与师生关系,“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意识,以及不少家长持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过高心理期望,全社会应该寻求理性人才观的复归,树立起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的人才观,不仅包括认知的发展,还包括身体、社会性和情绪情感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公众的文化心理与意识层面理性认识儿童,澄清学前教育的价值,使学前教育符合社会和个体发展的需求,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本文系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于城市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事件分析”[课题编号L14BSH009]的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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