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党管党必须“严”字为先

治党管党必须“严”字为先

自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谈“四个全面”,强调从严治党以来,经过一年时间的发展,从中央到各地方政府,全国上下高举“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刮起一场“严肃之风”。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更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党员干部树起高标准、标定规矩和底线,谱写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常言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也就是说,凡事成败关键在于“严”。换言之,治党管党必须“严”字为先。党的十八以来,不论在党风建设方面,还是在反腐败工作方面,无一不表现出“治党必严”、“管党必严”的精神。其与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一对应,把“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全党的战略抉择实实在在地贯彻到实处。

严出“作风”。纵观落马官员干部,有的是因“权迷心窍”,有的是因“中饱私囊”,有的是因“爱无虚荣”,有的是因“尸位素餐”……,然而,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最终走上不路,归根到底还是由于干部自身作风不严所致。正如日前《人民日报》发文痛批,一些主管部门和业内官员对自己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是凭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去最大限度地解决,而是人为地留些“尾巴”,养灾自重、养难自重、养患自重,以图得到重视、得到经费、得到擢升。毋庸讳言,对于人为地留些“尾巴”就是拿职权当儿戏,蔑视党纪国法,不尽职不尽责不作为的典型表现。其与“尸位素餐”没有什么区别。然而,出现这样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其私心、其观念在作祟。假若不恋政权,不迷钱财,岂能被权力所诱惑?岂能会留些“尾巴”让人踩?而对于那些故意留些“尾巴”的领导干部,并不会有好下场,如成都中院院长牛敏落马案,原因就是因为他在处理王立军案时留了“尾巴”。所以说,“严”字看似很简单,但其内在的精髓却是伴随党员干部一生的从政修身之道。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绝不能让“作风不严”问题蔓延成为病态。只有一言一行以“严”为先,才能培养出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办事公道的好干部。

严出“实效”。不可否认,在过去存在一些党员干部认为,“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那怕没成绩”的侥幸心里。但是在当前实际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显然这样的“套路”已经行不通了。在年初,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上就指出,“落实监督责任,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让干部队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这无疑凸显现出党中央以壮士断腕勇气坚决问责哪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也就是说,“严”字当下,使得哪些不作为、无作为、乱作为的庸官、懒官没有隐藏的空间,也没有法子可钻。其实,党中央如此严厉整顿作风,目的就是为了打造出一支敢担当、愿担当、善担当的干部队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褒奖和提拔重用。因为,只有“严”字一竿子干到底,融入干部的灵魂里面,才能真正使得干部能实实在在地为人民服务,创造更多的福利。

严出“威信”。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换成今天的话就是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党员干部自身不正,不管其地位多高,官衔多大,在老百姓眼里也是显得一无是处、暗淡无光,更不要说干部群众会敬重你、信赖你。比如日前,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干预司法”、“插手案件”是什么概念?就是目无法纪、蔑视法律的表现。如今,党中央三令五申“全面从严治党”,“严”字当头,又岂能允许领导干部敢于司法活动?在此情况下,不管他是不是“能使”,又或者有多大的政绩,打“感情牌”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绝不会成为腐败官员问责的“挡箭牌”。因为,党纪国法的尊严不可辱,党的威信不可侵犯。官“能使”群众为其点赞,但官贪官腐越轨了,就必须受到惩罚,承担后果。所以,只有党员干部真正“严”起来,做到光明磊落做人,正派公道做事,才能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威信。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立足当前实际全面从严治党,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开启党建新常态,才能顺利地推进“四个全面”协调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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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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