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条例13年首次修订 百姓还有哪些期待?(4)

公积金条例13年首次修订 百姓还有哪些期待?(4)

期待4:个人收益跑不过CPI,如何能不“坐等贬值”?

条例修订:促进资金保值增值。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记者调查:以往,受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制约,加上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出现住房公积金巨额结余保值增值难、个人账户收益“跑不过CPI”的情况。

现行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规定是,金额缴存一年以上的按照三个月定期利率计算,缴存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活期利率计算。以现行利率计算,银行执行的3个月定期的利率仅有1%左右,1万元公积金,一年利息所得也就100多元,只能“坐等贬值”。条例修订后,拓宽了公积金投资渠道,有望提高收益。

截至2014年底,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55万亿元。有业内人士估算,如果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房贷资产证券化率能够达到50%,可提供超过7万亿元的流动性。但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非银行金融体系,如果缺少相应的严格管理体系,将来可能会产生风险。

不少群众表示,条例说了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也提了具体渠道,但对增加收益后百姓能享受到多少增值收益却没有明确,“政策还得说明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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