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该“牙尖嘴利”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该“牙尖嘴利”

近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逐渐成为深入推进从严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热点词汇”。随着“随机抽查”、“凡提必核”和“能上能下”三把利刃出鞘,2014年至今,从地方区县到中央部委、从拟提处级干部到拟提中管干部,均有干部因“家事”不坦白而应声倒地;在中央反腐肃贪过程中,姚木根等9名“老虎”的落马,也与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密切相关。

如今,“敷衍了事”、“半遮半掩”、“有所保留”的报告绝不可能再“平安无事”,轻则批评教育、诫勉处理,重则断送前程,甚至移交法办,一个个活生生的典型案例说明,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真正长出了“牙齿”。

尽管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成效明显,绝大部分领导干部能够认真对待、坦诚相待,但仍有个别人应付交差、心存侥幸,面对抽查结果不一致情况,百般辩解、振振有词。如此这般“耍小聪明”、“搞小动作”,乍一看似乎情有可原、理有可恕,实则组织纪律淡薄,甚至本身“心里有鬼”,归根结底都是对党不忠诚。

11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对党绝对忠诚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就从严干部监督管理、防止“带病提拔”和践行“三严三实”、促进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个维度的目标和任务而言,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长出“牙齿”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坚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和韧劲,抓“牛鼻子”、啃“硬骨头”。

“咬定青山不放松”,要养成端正的态度。“官员无隐私”是国际通行的惯例,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不是剥夺干部的隐私权,而是蕴含着明确的行为导向,有着监督、教育、保护的多重作用:凡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者,都必须经得起组织检验,都必须讲纪律、守规矩,养成“君子坦荡荡”的浩然正气,担得起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咬定青山不放松”,要练就非凡的定力。“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能打折扣、不能搞变通,面对漏报、瞒报、不如实报告者,敢于做“黑脸包公”,绝不讨价还价、徇私徇情,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政策落实,切实用好抽查复核这盏“探照灯”,切实种好“责任田”。

“咬定青山不放松”,要收紧制度的“藩篱”。不断在检查制度设计漏洞、扎牢制度之笼方面下功夫,实时更新升级,打上系统“补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公民征信系统,建立完善跨地区有关事项查询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查全查实;进一步推进有关职能部门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互通,确保信息查询快捷、便利;进一步衔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追究方式方法,实现“真实性”问题、“合法性”问题罪罚相当;进一步完善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和处理办法,可由中央制定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上限下限,各地区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在限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

只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才能让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牙尖嘴利”,真正成为倒逼领导干部从严从实,驱散“雾霾”、净化政治生态的利器。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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