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伦理逻辑(4)

国家治理的伦理逻辑(4)

——道德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性要素

注释:

①“道德”和“伦理”的区分涉及人们对于道德本质的根本看法。黑格尔明确区分了两者,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道德是自由意志在内心的实现;伦理是自由意志通过外物和内心得到充分的现实性,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客观精神的真实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伦理和道德是受到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一般意义上,人们并不刻意区分伦理和道德,只是认为道德多指主体内心的法则;伦理多指理论化、社会化的法则。

原文参考文献:

[1]许耀桐,刘祺.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J].理论探索,2014(1).

[2]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253.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

[4]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前线,2014(1).

[5]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2卷[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174.

[6]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J].求是,2014(1).

[7]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3.

[8]道格拉斯·C.诺斯.论制度[J].李飞,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6).

[9]富勒.法律的道德性[M].郑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47.

[10]朱辉宇.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现实作用[J].哲学动态,2015(4).

[11]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1卷[M].陆衡,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237.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