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伦理逻辑(3)

国家治理的伦理逻辑(3)

——道德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性要素

三、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层面:良善主体的协同实践

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和现代化,关键在于付诸社会实践。如果没有现实的行动,任何价值指引和制度安排都将成为空中楼阁,不存在什么实际价值。鉴此,国家治理主体在一定治理环境中,切实施行相关制度,达成特定治理目标,就成为国家治理过程不可分割的重要环节。道德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必要构件,在实践行动层面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与作用。

首先,道德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善”的治理主体。任何制度的施行都需要德性良好的管理者和施行者。治理主体自身的道德品质存在问题,仅仅依靠硬性的成文法规,是无法获得善治效果的。即便是最好的制度,它的“功用也常常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的人。制度好似堡垒,它们得由人来精心设计并操纵”[11]。伦理道德立足于人的道德良心与行为自觉,通过深植内心的规范性作用,塑造社会主体的道德人格,提升主体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能力,为国家治理提供“善”的行为主体。这样,制度的施行才能获得现实的保障,“善”的成文制度才能获得“善”的实践效果。若此,以制度建设为基点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具有现实可能性。

尤其是,现代治理理念不仅主张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国家治理,而且倡导治理主体的自我治理。各个治理主体是否具备积极的自我治理理念,是否具备自觉、自主与自决的现实行动能力,是否具备与现代治理理念相契合的行为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功能发挥。有鉴于此,治理主体必须提升自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其中,不断强化道德的介入、引导与规范作用,从主体内部提升自主治理能力和自我行动能力,将成为治理改革不可忽略的重要主题。

其次,道德为国家治理创设了良好的价值环境和社会氛围。现代国家治理是多元治理主体在一定价值理念的引导下,以制度安排为支撑,进行治理行动的系统工程。马克思曾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12]社会交往形式及其道德氛围直接影响着人的思想和行动,制约着国家治理的范围与效果。伦理道德在规约社会成员实际行为的同时,能够凝聚向上的力量,高扬向善的价值,对社会风气起到抑恶扬善、正本清源的作用。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凝聚社会共识,破除善治的环境障碍,为国家治理提供“善”的价值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伦理精神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度和自觉度,不仅能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更能够在实践层面增强国家治理的整合力和穿透力,提升国家治理的现实效果和水平。

再次,道德对治理行动进行了道德监督与伦理评判。国家治理体系的行动层面涵盖了治理行为的控制、监督与评判过程。在现实性上,各类具体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表征了国家治理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监督和评判治理活动是否体现了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价值理念;是否遵循了相关制度设计的要求;是否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公民权利、增进了公共福利。在此,道德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构成性要素,能够针对现实的治理活动进行道德分析与伦理评判,能够及早控制违背治理目标的行为,规避不必要的治理风险。

此外,治理主体及其活动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还需要开展自主道德监督,即依据自由、民主、公正等伦理理念,对照和谐、爱国、诚信等道德准则,进行自我监督与评判,自觉管控和纠正不当的治理行为。道德通过发挥自身得天独厚的作用优势,为治理主体确立内在化的评判标准和纠偏方式,引发自主监督的强大约束力,最终实现自主评价与自我监督。若此,国家治理过程将达成内外监督相结合、软硬约束相协调的合理状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将获得实质性提升。

(作者简介: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哲学博士、中国学博士)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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