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社会公平感有助改善社会信任

提升社会公平感有助改善社会信任

原题:走向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化改革在带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加速了社会群体间利益格局的分化,社会财富分配不平等现象也随之出现。公众对于社会公平的期盼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作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指导原则之一。为解读中国社会变迁中公众对社会公平问题的关注,笔者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2006—2015年5次全国调查的数据,进一步剖析中国公众对社会公平状况的评价。

2015年居民对社会总体公平状况认可比例提升至68.2%

历次“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以下简称CSS)中对社会公平状况的评价,是通过询问受访者“您认为当前社会下列方面的公平程度如何”这一问题获得的。调查中共列举了义务教育、高考制度、司法与执法、选拔党政干部、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公共医疗、工作与就业机会、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财富及收入分配、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待遇、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总体上的社会公平状况等12个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近十年来,大致有六七成的城乡居民对社会总体的公平状况表示认可(即认为“非常公平”和“比较公平”的百分比占绝大多数)。这一比例自2006年的62.3%上升到2008年的69.2%,又于2013年下降到60.4%,至2015年再度回升到68.2%。

从具体领域来看,公众对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高考制度)的公平程度评价最高也最为稳定,在历次调查中认可度都名列前茅;对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待遇、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的公平评价最低,历次调查认可度均位居倒数第三位,表示公众对上述方面公平程度的不满;相比之下,公共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评价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前者自2006年的49.9%提升到2015年的68.7%,后者自2006年的37.5%提升到2015年的60.6%,这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公众对近十年来政府在民生和社会保障领域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肯定。但下列领域的公平度提升不明显甚至略有下降:司法与执法的公平度2006年为55.1%,2015年为57.5%;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2006年的认可度为62.0%,2015年为58.6%。

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发现一个饶有意味的现象:“表现好”的社会公平领域恰恰是对总体社会公平度影响最弱的方面。如教育公平(包括高考制度和义务教育两项)的认可度最高,以百分制计67.5分,但对总体社会公平度的影响最低,其相关系数为0.189;政治公平(包括公民实际享有的政治权利、司法与执法、选拔党政干部三项)和经济公平(包括财富及收入分配、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待遇、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三项)的认可度最低,百分制分值分别为51.1和42.6,但对总体社会公平度的影响最高,相关系数分别为0.401和0.368。这表明公众对总体社会公平评估的层面是沿着政治—经济—保障—教育这一核心到边缘的构造展开的。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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