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解纷机制”的六大发展趋势(4)

“互联网+解纷机制”的六大发展趋势(4)

六、更具挑战性的法治保障

对于法律人来说,现实王国里的传统法律问题依旧存在,而互联网王国里发生的纠纷以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如ODR程序中“正当”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管辖、受案范围、网络安全、隐私权保护、举证难、“屏对屏”非人性化、准据法的选用、执行难等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有关在线仲裁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仲裁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等问题影响到管辖法院的确定;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关、执行法院的选择、执行方式的变化等问题,需要制定新的规则;当事人使用网络局限、语言交流的障碍也给跨境交易纠纷的处理带来不便……ODR是对传统司法解决交易纠纷以及其他纠纷的一种非常重要和有益的补充,国家应通过法律、法规,确认不同类型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及其服务的法律地位,并制定具体的运转规则,使ODR制度的效用在中国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自我革命的时代,更是一个创新发展的时代。信息革命、全球化、互联网已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地缘结构、文化结构。“互联网+解纷机制”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搭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纠纷解决平台,促进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从而引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的升级换代。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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