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实习生”的权益买单

谁来为“实习生”的权益买单

近几年的“用工荒”渐渐将抓手伸向了职业学校。制造企业生产线上频繁流动的工人中,除了工人群体外,还有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事着与工人完全一样的工作,却拿着低于正常工人的薪水。他们就是由学校带队到这里参加“顶岗实习”的中专或职业学校的学生大军。据了解,学校每送一个学生到工厂上岗6个月,学校通常能从工厂拿走一笔可观的劳务费,“现在的行情是每人10000元,最低的也低不过8000元”。同时,企业还要按照正常用工标准或者略低的价格为学生提供实习报酬。而至于那笔上万元的劳务费则不可能分到学生手中,全部由学校支配。谁来保护实习生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呢?(12月21日,北青报)

从学校方面来说,学校是育人的摇篮,为即将毕业的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固然是理所当然,可学校不能光一味的输出实习生,让学校和用工单位满意了,就不管不问实习生的思想、生活、工作了,不管是出于人道还是职业职责,毕竟他还是未完全与你脱离关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保障实习生相关的办法,让在外实习的学生有依靠。

从企业方面来说,既然你是将实习生作为顶岗的工作人员来对待,那么待遇方面是不是也应该同工同酬,不是说你是实习生就要少拿薪金,因为是我给你提供机会、提供平台,让你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学习技能技巧,不是说你是实习生就可以不按劳动法来执行劳动工资,不要说得听起来好像是实习生得了便宜。企业应该做合法的企业,做有良心企业,不要把实习生当黑工,把幼苗要得伸不了腰。

从社会角度来说,建立依法治国的国家,不仅是让人人执法懂法守法,更是要提供多渠道、实用性强的法律援助。比如实习生被用工单位“欺负”了,该向谁“哭泣”,谁来理会他们,找劳动仲裁委员会,找法院递诉状吗?我想这些都是极好的,可是为什么还是频频发生实习生等弱势群体事件呢?是不是应该让法制更健全些,另一方面,实习生们应该加强法制观念,学好法,用好法,时刻让法律来保护和保障自身权益,不做无声的弱者,而要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拳头让那些不法企业和单位牢记不守法的教训。

我相信,在依法治国呼声不断的社会大环境下,我们的法律会越来越健全,涉及面也会更广,实习生们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都会越来越好,通过大家协调努力,职业教育、企业用工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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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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