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4)

(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关中协同创新、陕北转型持续、陕南绿色循环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化板块开发、强化区域联动,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着力培育区域新增长点。

统筹三大区域发展。关中要充分发挥西安、咸阳、宝鸡、渭南、杨凌等国家级高新区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共享、协同互动,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关中区域创新示范带,基本建成“一高地四基地”。陕北要坚持能源和非能源产业并重,加快构建多元化产业结构,发挥好能源化工优势带动作用,积极培育红色旅游、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产业,提高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水源建设的统筹能力和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型示范区。陕南要坚持大绿色、大生态、大循环发展理念,培育壮大生态旅游、医药食品、新型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提升循环集聚区综合承载能力,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融合途径,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区。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要求,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做大西安、做美城市、做强县城、做大集镇、做好社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大西安建设规划,健全省市共建机制,优化布局、提升品位,着力在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开放开发、宜居环境等方面实现新跨越,打造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推进西咸新区稳步、常态和精细发展,聚焦国家目标定位,发挥国家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试验区的综合功能,加快建成核心板块支撑、快捷交通连接、优美小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现代田园城市。加快关中城市群建设,推进西咸、西铜、西渭一体化,提升宝鸡、渭南、汉中、榆林等城市发展水平。加快沿黄城镇带建设,继续抓好40个重点县城、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小城市综合改革、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培育区域新增长极。依托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经济区,坚持核心引领、重点突破,着力打造五大次区域增长板块,即以韩城为中心的黄河沿岸区域板块、以彬(县)长(武)麟(游)为中心的渭北塬区域板块、以富(平)阎(良)为中心的渭河北岸区域板块、以神(木)府(谷)为中心的陕晋蒙毗邻区域板块、以西(乡)汉(阴)石(泉)为中心的汉江上游区域板块。推动大区域联动发展,协同打造呼包银榆经济区、黄河“金三角”经济区、汉江生态经济带等,推动陕甘宁、川陕、鄂豫陕革命老区超常规发展,促进大协作、大开发、大融合。加强对口西藏阿里地区支援工作。

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完善城市功能,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的要求,提升全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市政设施和地下管廊,提升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线网入地、给排水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抓好垃圾、生活废水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健全城镇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供给多元化,增强综合保障功能。坚持建管并重,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网络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彰显特色,培育城市文化,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抓手,推动“山河江坡塬”综合治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建设美丽陕西。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引导不同区域科学有序开发,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现代农业园区红线、城镇发展边界控制线。支持安康开展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制定有利于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配套政策,实行分类管理,推行差别化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形成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导向机制。

构建绿色经济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产业和绿色企业发展,提高整个经济结构中绿色经济的比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等重大工程,提高矿产资源采收率、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积极推广高效节能和清洁生产技术及装备的集成应用,全面控制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深入实施节能技改工程,抓好重点领域节能。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探索建立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优化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矿区植被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铁路、公路、河流沿线绿化工程,继续巩固秦岭治理成果,建设秦岭国家公园,推进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提升“三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水平。继续推进渭河、汉丹江、延河综合整治,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实施湿地绿化建设工程,加快黄河湿地保护区建设。如期建成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和汉昆明池保护工程,推进综合治理,重现“八水绕长安”美景。继续实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大气质量,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建设山青、水净、坡绿、天蓝的自然生态环境。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加快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资源税改革,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化价格改革,加大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力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改革生态环保管理体制,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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