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5年11月24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作为行动先导,切实提出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激励全省人民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上下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五大规划”战略,全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着力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迈进。“十三五”时期,要深刻理解把握中央对我国发展环境基本特征的判断,客观分析、正确把握我省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机遇,保持战略定力,顽强拼搏,开拓创新。

(一)“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积极谋划和争取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升为国家战略,“五大规划”全面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重大政策机遇,新的发展动力不断集聚,201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039.4亿元,2011年到2014年年均增长8.9%。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抓住国家赋予我省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契机,用先进工业装备农业、先进技术改造农业、先进理念经营农业,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创新,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取得新成就。农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壮大。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探索和初步建立了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体制机制,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352亿斤,全国粮食第一大省地位牢固确立。

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通过大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促进结构调整。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取得成就,纳入省重点推进建设的1462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6000多亿元,其中单体产业项目投资超过20亿元以上的52个,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明显提升。三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年均增速10.9%,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超过了第二产业;第一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第二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

开发开放取得新成就。推进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对俄全方位开发开放进一步加快。“龙江丝路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并定位为“中蒙俄经济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取得新进展,开通了哈尔滨经俄罗斯至德国汉堡的欧洲运输通道。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1.1%。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我省多年来谋划的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和水利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十二五”期间,哈大(大连)高铁及投资324亿元的哈齐高铁建成运营,投资742亿元的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专、同江铁路大桥中方段开工建设;投资836亿元的2990公里高速公路、4420公里一级和二级公路、17604公里农村公路建成运营;机场数量达到11个,居东北地区首位,哈尔滨机场启动扩建;投资390亿元的“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治理、胖头泡蓄滞洪区、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工程一期配套、青龙山灌区、奋斗和阁山水库等重大水利项目开工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等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扎实推进,是水利建设投入最多的时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哈尔滨、大庆、伊春、鸡西等一批大型热电项目建成投产。

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拓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中涉及应取消的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全面清零,省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县权力清单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省级行政权力10068项,总精简比例达到69%。规范行政权力流程。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创新开展。国企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垦、森工法检两院移交地方管理顺利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动力和活力增强。

新型城镇化积极稳妥推进。开展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投资771亿元的“三供三治”项目新增日供水能力262万吨、燃气用户94.5万户、城市供热面积2.34亿平方米、污水日处理能力132.5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1.2万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3%、87.8%和74%,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1%和90%。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推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整体生态化优势不断巩固和加强。大力推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拆除或替代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5.6%。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民生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计完成投资2822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204.5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08.6万户,居全国前列,近1000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十一五”末提高8752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提高4541元。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09.1万人,登记失业率始终低于控制目标。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持续扩大,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1倍。各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倍以上。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底保障标准普遍提高。解决了1288万农村及乡镇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明显加强,平安黑龙江建设成效显著。

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锲而不舍反“四风”改作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关系,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形成了团结向上、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凝聚了强大力量。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的时期,是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党的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的时期。尤为重要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系列重要指示,深化省情认识,科学把握发展大势,自觉遵循发展规律,有效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发展思路更加明晰、更加丰富、更加完善,发展措施更加有力,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了主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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