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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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创新驱动是破解我省结构性、资源性矛盾的根本措施和持久动力。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创新能力,健全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三支队伍的研发力量,构建产学研金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深化与国家战略有机衔接,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实验室,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打造技术创新平台。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好科技创新专项布局,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支持研发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成果,加快突破石墨新材料、新一代信息通信等领域核心技术。支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

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继续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广科技企业新型孵化模式,发挥哈尔滨、大庆等地科技平台优势,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孵化、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全力抓好我省有产业基础的17个行业,进一步提高“黑龙江制造”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促进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

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地和云计算应用服务基地。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推进科研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拓宽创新投资融资渠道,切实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支持和引导大众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引导大学生开办公司创业、合作创业、去有发展潜力和新商业模式的小公司工作创业。鼓励农民成立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公司创业,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创业政策支持,放大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扶持作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建设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支持高等学校周边的创新创业园区建设。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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