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开放发展,拓展互利合作,着力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
把握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内外联动,提高开放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形成广东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27)高标准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管理规则接轨的自由贸易园区。在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口岸通关监管模式创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融资租赁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框架和经验做法。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打造与葡语系、西语系国家经贸合作新平台。
(28)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和经贸合作中心。以经贸合作为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在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支持企业积极走出去建设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区域总部,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加强资源能源联合开发利用。支持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重要支点城市与沿线友好城市共建空港联盟或港口联盟,推动海上物流大通道、海上丝绸之路空中走廊和数字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建设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进出口双向铁路货运通道。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发挥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广东(湛江)奋勇东盟产业园等重要载体作用。深化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力争成为我国与南太平洋岛国合作的示范省。
(29)提升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及新兴市场经济体合作水平。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多层次经贸合作,以引进先进技术、高端人才和优质管理为重点,集聚高端生产力,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重点加强与欧盟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工业设计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美国在高端制造、电子信息、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提升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平台开发建设水平。挖掘与东欧、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合作潜能,加强在能源资源、农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经贸合作。
(30)深化粤港澳紧密合作。创新粤港澳合作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全面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入实施CEPA有关协议,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鼓励引进港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发挥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础设施功能,辐射带动珠江西岸地区加快发展。深化粤台在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
(31)推进外经贸发展转型升级。坚持优进优出并重、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现从外贸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网络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深入推进国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建立金融、商贸、物流等政策支撑体系,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加快发展电子口岸,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培育大型本土跨国公司,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以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推进自主对外投资促进体系建设,打造境外重点经贸合作区或产业合作园区。鼓励企业以参与承包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全面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改革,落实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企业人员出入境管理政策。加强境外投资信息、法律等配套服务,建立走出去风险评估、预警和应对机制。
(32)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贯彻《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2025年)》,务实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务贸易、旅游、农业、人力资源、科教文化、医疗社保、环境生态、信息化建设、金融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推进跨省(区)铁路、公路项目和珠江-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强区域间口岸合作,共建内陆无水港和沿海飞地港。强化跨省(区)江河流域水环境协调保护和治理,共同建设粤赣湘桂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深化以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为重点的能源合作。以珠江-西江经济带、武广高铁经济带、贵广高铁经济带、南广高铁经济带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湛江-北海跨省特别经济合作区、闽粤经济合作区、广州南站泛珠省会城市合作示范区为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加强沿海、沿江、沿路经济带和合作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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