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牢把握“五个决不能”底线,保障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把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一)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交通绿色化。促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深度推广,全面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发展绿色能源,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工业生产过程、废弃物处理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增加森林、农田和草坡碳汇。推进低碳城市试点,推广绿色建筑,开展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等试点示范。

(二)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转变资源能源利用方式,强化全过程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推广节水技术和高效节水产品,加强生产生活节水,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严格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标准管控,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清理闲置土地,开展国土整治。加强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绿色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引导城乡居民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可再利用资源回收使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提倡绿色办公,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行动,着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工业废气深度治理,强化城市扬尘、汽车尾气等综合整治。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和水质良好的河流、湖库,继续加强污染流域、湖库综合治理,探索推进工业废水重复利用和深度治理。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综合整治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完善城市供排水一体化体系,加快建制乡镇以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放射源、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控。

(五)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确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构建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三大水域和大巴山、大娄山、华蓥山、武陵山四大山脉为骨架,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为重要支撑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划定耕地、林地和森林三条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区的开发强度与规模。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加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加快实施三峡库区、重要水源地、山洪灾害易发区、石漠化地区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六)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空间规划体系,严格生态空间管控。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探索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的市场化机制,加大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力度,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行市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环境立法、决策、监督、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的公众参与。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环保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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