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对外开放,拓展合作共赢的新空间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外开放总体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低、对发展拉动作用不强等问题,积极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深度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立足比较优势,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把青海建设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加快铁路、公路建设,提升枢纽功能,加大对国际航线的支持力度,构建进入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地中海国家的战略通道,夯实对外开放的互联互通基础。着眼西宁、海东和格尔木城市建设和功能提升,积极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缔结友好城市,加强经贸合作,打造我省对外开放的三个节点城市。广泛开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能源资源、清真产业、金融、教育、文化、旅游及农牧业综合开发交流与合作,建设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商贸物流集散基地,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二)加快发展对外贸易。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实现出口商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向高附加值产品转变。鼓励扶持出口创汇企业,实施千万美元潜力培育和出口自主品牌培育计划,打造一批行业性国际品牌。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巩固一般贸易势头,推动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制定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到海外承接服务贸易项目。加快建设“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青海特色商品国际营销网络。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提升我省产业竞争力。
(三)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营造更加透明便利稳定的投资环境,瞄准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引入一批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集团参与我省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等项目,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高端制造产业和补链企业,建设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兰西经济区建设,加快形成区域一体化合作机制,实现与甘川新藏等周边省区联动发展。广泛参与国际国内经贸合作交流,精心组织好青洽会、藏毯展、清食展等大型会展活动,形成联系紧密、特色突出的经贸合作平台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合作,促进优势企业走出去。
(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的体制机制。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大通关协作机制。加快对外贸易“单一窗口”和口岸开放体系建设,推行口岸管理部门“联合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新模式。建设电子口岸,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借鉴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进综合保税区和内陆口岸建设,增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五)扩大对外人文交流。充分发挥民族人文优势,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合作,着力提升外事、侨务工作水平,形成主要面向中亚国家的人文交流中心。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与相关国家互派留学生规模,鼓励有实力的高校联合办学。推进科技领域交流合作,吸引境外科研机构与我省共建国际化创新载体,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医疗卫生交流合作,在高原医学、中藏蒙医药、地方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密切协作关系。推进对外文化体育交流合作,提升环湖赛、文化旅游节的层次和规模,积极与相关国家互办文体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境外商业演出和发展文化贸易,努力构建人文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六)提升对口援青水平。不断丰富对口援青内涵,积极构建统筹协调、务实高效、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推动与援青地区和单位的合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深入实施对口支援青海藏区和东部贫困地区规划,突出人才和智力帮扶,进一步形成与时俱进的援青工作新格局。认真落实援青工作各项制度,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发挥援青干部桥梁纽带作用。完善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加大省直单位、西宁和海东市、高校、省属企业在扶贫、教育、卫生、科技、干部等方面对藏区尤其是基层的支持力度,做深做细做实帮扶工作。加大与援青省市的经济合作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注重强化产业合作,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互利合作共赢和自我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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