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5)

五. 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牧业、城市支持农村牧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优势产业。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在财政体制、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赋予旗县一级更多权限。加强旗县政府基本财力保障。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布局,形成“一核多中心多轴线”的城镇化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繁荣城镇经济,推进产城融合,增强城镇产业支撑和就业吸纳能力。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景区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提高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健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牧区特色产业,引导现代生产要素投向农村牧区。加快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提高农村牧区信息化水平。推进国有林场、农牧场改革,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牧区、工矿区、林区、垦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城乡接合部环境整治和社会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从更高层次更广空间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坚持统筹兼顾、差异定位、协同发展原则,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批重点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带和中小城镇带。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地区集中,实现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促进区域间分工协作。鼓励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地区协同发展,在产业分工协作、城镇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对接、基本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支持东部盟市完善区域内部合作机制,推进生产要素高效组合,发挥优势资源聚合效应。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旗市、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沟通协商机制、产业协作发展机制、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政策衔接融合机制,破除制约区域协调发展和要素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草原文化创新发展,建设民族文化强区。

坚持不懈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弘扬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智库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促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壮大文化企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推进全民阅读。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文化走出去。

(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驻区部队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任务,驻区部队要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立自治区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构建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发挥军工企业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坚持社会生产寓军于民、人才培养军民互促、基础建设平战结合、综合保障军民一体,在经济建设中全面贯彻国防要求。

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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