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0)

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10)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刻认识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复杂性、艰巨性,改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和方法,提高党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决策机制,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制定的重大战略、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客观规律。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首要在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好管党治党是最大的政绩”,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各方面责任落实,真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严到底,按照省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见要求,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把责任层层扛起来、将压力逐级传下去。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和事,加大问责处置力度。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三)坚持从严治吏。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继续保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省委干部工作制度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三个一批”工作机制,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探索建立干部调整退出的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和能力培训,逐步建立从严治吏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保护和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村第一书记作用。统筹加强社区、机关、高校、企业等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四)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筑牢法律和党纪“两道防线”,突出“五个严格”,发挥“三个作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继续深入实施《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并举,依托“百人计划”“三晋学者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打破人才身份和体制障碍,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合理流动。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制定完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成长政策体系。

(六)加快建设法治山西。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资源、科技、生态、安全、社会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招投标、资金分配、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的地方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操作性、有效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创新协商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司法管辖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促进司法公正。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七)广泛凝聚富民强省强大合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开展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机制探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深入群众制度,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正能量。

(八)切实抓好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实。按照省委《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路径、重大举措,研究制定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的“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新的发展理念和推动“六大发展”的指标,增强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光荣而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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