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近20年来首度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开发布。与原版相比,新条例首次明确了常委会委员配备的原则,对名额也作了具体规定,即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2016年01月05日《京华时报》)
地方党委是本地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是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者,也是本地区党的建设的全面负责者。可以说,地方党委就是党中央在地方的一个缩影,代表着中央传递着党的声音,因而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是地方党委的职责所在和使命必然。
一是要忠诚于党的领导。地方党委是党在地方一级组织,在本地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本地区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地方党委代表的是党中央的意志,党中央的一切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地方党委的坚定执行,所以地方党委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要绝对忠诚于党中央的领导,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不能口是心非,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那一套,决不允许“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在任何一个地方出现,要让党的方针政策“一根肠子通到底”,顺畅执行。
二是要遵守党的制度条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其中的一些条例法规,势必会对某些“唯我独尊”的地方领导干部形成约束,也会对的一些腐败分子形成威慑。这就要求地方党委坚定立场,保持定力,以铁的要求和纪律来严格自己,自觉遵守党的一切法律法规。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自己带头遵守了党的制度条规,才会带领一方发展,管理好自己的干部队伍,才会让一方风清气正,政令畅通。
三是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感受到党勤政为民的那份真情实意。而地方党委上接天线,下接底气,是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第一线。因而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爱民为民,爱党护党,充分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地方,落实到基层,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事办事,使人民群众切身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内心里面拥护党的领导,从而凝聚民心党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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