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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在存:新行政诉讼法解读(13)

第三,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程序。

一是剥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例如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侵害甚至剥夺了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再比如,在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没有听取违法建筑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就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

二是逾越法定期限。比如说在行政登记案件当中,行政机关在受理的时候,承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结果既没有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也没有在法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并且落款日期还倒签,倒签的是法定时限届满之日,这就是明显的违反法定程序。

三是未采取法定方式。法律法规要求以书面的方式作出行政行为,如果行政机关仅采取口头方式,即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四是未按照法律要求作出行政决定。通常情况下,行政决定由行政首长作出,但是在一些行政管理领域和对一些行政管理事项,法律要求以集体讨论的方式作出决定。

责任编辑:余永峰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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