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钓鱼红包”看企业管理制度(2)

从“钓鱼红包”看企业管理制度(2)

董事长的“钓鱼红包”戏弄了谁?

每个单位虽然都有各自的管理制度,但董事长用这种“钓鱼红包”去测试员工就有点戏弄员工的味道了。员工在上班时间抢红包确实不对,违反了单位的规定。但这个红包是董事长发的,员工误以为是领导对员工的关爱,是领导与员工难得的互动交流机会。如果不抢,如果大家不捧场,这不是对董事长的关爱不领情吗?是让董事长难堪吗?做梦也想不到董事长用这种“钓鱼红包”测试和戏弄他们。

这三位在上班时间抢红包的员工是公司的中层。中层干部一般在办公室里上班,平时由于工作的需要,用手机与外界交流和联系比较多,公司也没有限制他们使用手机。所以,有人发来微信红包,本以为是客户发来的,不可能不看,一看是董事长发来的,也就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以为是董事长奖励他们,用这种方式肯定他们的工作,所以也就抢了。实事求是地讲,这些中层干部虽然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也没有影响什么工作。

尽管中层干部在上班时间抢红包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但这种错误是轻微的,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而不能对他们进行重罚,抢了10多元的红包却被罚了500元,这样的处罚也太重了,显得这位董事长不近人情。职工平时只有三四千的工资,一下被罚掉了500元,能不心痛吗?尽管董事长与员工之间是雇佣关系,公司处罚员工也要遵循《劳动法》,罚款需要有评估、有上限,不能太随意,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

董事长“钓鱼处罚”,这种引蛇出洞的方式看似聪明,实际上是戏弄员工,是对员工的不信任、不尊重,容易引起员工反感。会增加领导与员工之间的不信任感,最后影响的是公司的利益。试想,以后董事长用微信或者短信给员工发指令,或者公司通过手机发通知、安排工作等谁还敢相信。

实际上,最应该受处罚的是这位董事长,公司规定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而这位董事长自己带头违反公司的规定,在上班时间“发红包”。不以身作则,怎么能让员工信任呢?所以,作为一位聪明的企业领导,应该建立更多沟通渠道,保持向上和向下沟通畅通,这样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

“钓鱼执法”伤了员工的心

老板好不容易发个红包,还得犹豫抢还是不抢,不抢还好,一抢就中招,想想真有点“白色恐怖”的感觉。微信时代的红包虽然多了很多层含义,但总归不应该有“炸弹”这一层。在企业内部,老板既可以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奖励员工,花最少的钱表最足的心意;也可以通过发红包的方式鼓舞士气,比开大会的效果不知道要好多少。但是,老板用这个“新颖”的方法测试员工是不是上班时间玩手机,那就龌龊得不是一点点了。

确实,民企都是老板说了算,你非要把员工当猴耍,也没人能怎么着你,但是有一点,员工以怎样的心态对待工作,恐怕也是老板管不着的,阳奉阴违谁还不会?假使有一天您老落难了,还指望谁会对你死心塌地?钓鱼执法虽然确实钓到了鱼,但是那些有智商的鱼,都被深深地伤害了;几条鱼被钓起,所有的鱼都跟着丧失尊严,真正有本事的鱼或许该要另寻鱼塘了。

站在老板的立场,自己怎么管理企业是自己的事,怎么罚好像都是理所应当的。过去刚“阔起来”的老板们大概都这样,但现在都互联网时代了,总该有点现代企业的样子。如果真是特殊企业的特殊岗位,那就应该禁止带手机上岗,而不是发个红包测试大家有没有玩手机。同一条公司禁令之下,自己上班时间可以发红包,员工却不能抢红包,这不分明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不到,甚至以自己违规的方式测试别人是否违规,这样的企业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臣民式管理——老板就是皇上,员工都是臣子。

企业管理说到底是人的管理,大家都是平等的人,不因为你是老板就高人一等,更不因为我是员工就低人一等。“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很多企业为了留住人才,都在讲“自我实现的需求”了,这家企业却仍旧将员工想象在“生理需求”的层次上,没有一点平等观念,没有一点尊重意识,没有一点诚信精神,这样的企业如果还能走得很远,那只能说是中国经济环境出了问题,以至于不需要企业家,只需要关系户与暴发户。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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