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主打“民告官”的法院多些,再多些

让主打“民告官”的法院多些,再多些

上海三中院立案庭庭长钱光文至今还记得,法院第一天受理立案时的热闹。一批来自湖南、江苏等外省市的当事人,不远千里,来到上海三中院进行立案。“他们可能理解错了,认为上海三中院可以跨省审理案件。”(2016.01.18,参考消息)

18日,一篇名为“上海市政府一年当200多回被告 败诉率为零”的文章见网便成热点,文章讲述的是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一年中带来的变化和个中有趣故事,上海三院的特色在于:主打“民告官”案件,由于功能特殊,刚成立一年就让“告市政府”案件在一年之内增长了18倍!

如果只看数据,我们可能会片面地认为法院某一类“官司”总量的下降表征着“天下太平”,实际上,静水不代表没有暗流涌动,数据下降并不代表治理良好,其实,最好的政府莫过于通达民意,最好的法院莫过于公平、公正。

诉讼案件少,并不意味着治理的好,有可能是民众屡次维权未过的失望,诉讼案件多,并不意味着治理的不好,但恰能证明民众维权意识得到了激发,上海三院就观察并利用了这一点,坚持依法审判,在法理面前,不容任何人说情、打招呼,这增强了民众的诉讼信心;宣判后又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判决,让诉讼人知根知底,全面了解,这更进一步的“司法解释”让普通民众也能欣然接受,不再说,“法院,去不得”,而会说:“法院,应该去”。

上海三院的“特立独行”,主打“民告官”案件让群众找到了“维权释放点”,不用担心诉讼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上海三院的“跨行政区划”像一把宝剑,一把普通群众皆可持有的宝剑,让民众可以“民告官”,可以将维权进行到底,这把宝剑掀开了民众维权热情这座大厦的一角,带来了“民告官”时代。

我国上下5000年的历史,有文明,也有糟粕,历数交口称誉的古今诉讼案件,无不包含一个关键词:法治。是的,唯有法治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唯有法治才能让有“苦”的人敢诉,被诉的人心服。上海三院的工作宗旨和判案办法就坚持了法治,所以得到了群众的拥戴,它的成功告诉我们,我们民众的维权热情仍有开发空间,而且这个开发空间还很大,需要通过法治,也只有通过法治的渠道,打破行政区划,扫除“关系”“人情”才能达到。

我们需要在崇尚法治的当下用适当的方法激发民众的维权热情,上海三院给予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示范,但一个小法院不足以装下民众的大热情,我们需要让像上海三院这样秉公执法的法院多些,再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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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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