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阿拉街道推行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经开区阿拉街道推行部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为加强自身建设,规范部门管理,提升各部门工作效能,经开区阿拉街道于上周完成12个内设部门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将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前的3个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表彰,对排名末位的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去年,阿拉街道制定印发《阿拉街道2015年机关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对部门考核的方式和奖惩进行详细规定。

《细则》首先明确领导实施主体,即“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目标责任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进一步强调了考核原则,即“坚持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定了考核内容范围,即上级和本级“下达的工作目标”、“督查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重要信访件办理”、“临时交办的重大工作事项”等三方面责任落实情况;还强化了测评的公正性,即采取综合考核形式,综合考核得分由目标责任考核分、街道主要领导测评分和其他人员测评分三个部分加权组成。

两项测评分更加强化对各部门工作作风、行政效率、协作能力、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的客观评价。而其他人员测评分更是涵盖副科以上领导评分、社区负责人评分和部门工作人员(每个部门选取五名)评分,突出反映分管领导对部门的评价、社区服务对象对部门的评价以及部门间相互监督评价。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办法,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奖优罚劣为出发点,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考核长效机制,提升自身建设科学化水平。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未经本站证实,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