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立法
博弈中体现立法立责
“起初确实没觉得这是一部难立的法。”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告诉记者,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这部“不难立的法”,却打破了“两审三通过”的常规,历经三审最终决定继续修改,没有按预定计划提交即将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因为大家都感觉,有些问题还没厘清,有些责任尚未明确。
政府提交的这部法规初稿,主要是希望解决120、999统一调度的问题。一位参加了多次立法调研和审议的代表坦言:“感觉一开始被带到‘沟’里去了。”大家通过调研慢慢发现,120作为政府办医疗急救事业主体,陷入行政体制而缺乏市场动力,服务效率在逐渐降低;而过度强调商业化运作的999,则因缺乏规范监管,逐渐与其所属医院形成不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集中体现就是立法期间发生的“南航999”事件。
孙世超说,现在大家逐步认识到,解决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存在的急救资源不足、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既不能退回到传统的单一行政管理方式,也不能无视市场发育过程中不同主体和不同方式带来的问题,而是要坚持改革机制、增强活力、完善布局、规范服务、稳定队伍、加强监管的立法思路,进一步深入研究体制机制问题。为此,法规将由常委会今年继续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立法中深刻体会到,立法过程是一个利益表达、交锋和整合的过程,只有充分揭示矛盾、找准问题、摸清规律,使各方面利益充分博弈,才能更好地凝聚共识,才能找到有效的改革路径,才能使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有效果。
2015立法成绩单
审议通过了水土保持条例、统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5项法规;
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进行三审;
对制定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修订全民健身条例、旅游条例进行了调研起草;
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办法,修订预算监督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
对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预案研究;
对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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