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理念的民生价值

共享发展理念的民生价值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与滞后的民生供给是当前民生建设的主要矛盾,把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到民生改善上来是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共享发展是党中央在审慎把握民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有序推进“十三五”规划目标前提下对发展理念作出的调整和改进,不仅进一步强化和凸显了发展的民生导向,同时也指出了民生改善的新理念、新机制和新路径。

一、共享发展理念包含深厚的民生伦理意蕴

共享发展理念指出了发展的民生导向,具有深厚的民生伦理意蕴,是对民生伦理的新贡献和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民生伦理集中表现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具有阶段性、差异性的特征,这不仅取决于民生伦理本身的发展和演化,更取决于民生赖以依存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理念的变化。中国经验表明,民生伦理的发展通常与发展理念的演化具有内在一致性,发展理念的变迁直接推动了民生伦理的演化和发展。新世纪以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理念中的科学发展观、益贫式增长、包容性发展等发展理念直接作用于民生伦理,并丰富了民生伦理内容,形成了集普惠性、包容性、益贫性、共生性、公平正义性、均等化等于一体的民生伦理体系。当前,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民生伦理的内涵,为民生伦理体系增添了“共享性”这一新的内容。

共享发展理念蕴含了民生改善的普惠性伦理。民生问题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包含着这样一个前提,就是民生的对象性问题,包括民生对象的范畴、民生福利的分布状态等。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把提高全体人民的民生水平作为民生建设的基本原则,接续解决了生存民生、温饱民生和发展民生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强化民生改善的普惠性要求,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补齐普惠民生的“最后一公里”。强调“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决不能让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掉队”,“决不能让一个苏区老区掉队”,就是要使全体中国人民都过上美好生活。这是对民生普惠性伦理完备而又形象的诠释。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契合了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普惠性要求,其本质是增强发展成果的辐射能力和辐射范围,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共享发展理念是对民生公平正义的坚守。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指出:“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将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风险的,因为它注定要威胁社会稳定。”随着民生事业的发展以及民生赖以依存的经济条件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标准不断提高,民生诉求日益多元化,对民生改善的横向差距感受甚于对民生改善的纵向要求,以致对发展成果的感知度和认同度渐趋下降,并逐渐演变成为表达不满情绪的重要来源。近年来,由民生问题诱发的不和谐声音和群体性事件频繁涌现,影响了我国整个发展、稳定的大局。公平问题作为民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伦理要素在民生事业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并在事实上成为影响民生改善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追根溯源,产生民生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发展成果在地区、行业和城乡之间分配不均衡,从而使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城市与乡村在享受发展成果的“数量”和“时间”上呈现出不均衡。这种现象长期持续、循环往复,终致产生民生改善的马太效应。共享发展克服了发展成果流动的自然无序现象以及惯性偏好路径,保证了民生公共品供给的均等化,提高了民生投入的边际产出效益,有利于实现发展成果不分地区、不分行业、不分城乡、同比例回流到民生改善上来,从而在根本上缩小民生改善的差距。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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