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企业”难点在劳动方而不在资产方

清理“僵尸企业”难点在劳动方而不在资产方

原题:如何更好地清理“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是指一些经济效益不佳、长期扭亏无望,主要依靠银行信贷和政府补贴维持生存,且难以顺利从产业内退出的濒临死亡的企业。目前,我国在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僵尸企业”比较集中。企业规模大、附加值低、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是“僵尸企业”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在实践中,“僵尸企业”的危害在于:一是它占用大量的资金、土地等宝贵的发展资源,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却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

二是它使经济体系一方面占用资源,另一方面继续沉淀资源,是国民经济粗放发展、效率低下的根本原因;

三是它是有可能引起系统性、大面积金融危机。僵尸不死,背后靠银行信贷支撑,累积下来就会形成巨大的资产泡沫和金融危机因素;

四是如果僵尸企业不死,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就得不到足够的市场份额和市场空间,特别是有的甚至继续扩大生产,不愿退出,就打乱了行业调结构、去产能、降亏损的国家行动。

长期以来,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组织调整(即产业内企业关系的调整)中,我们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都是:做“加法”相对比较容易,如用增加投资的办法调结构,由于各方得益,因此皆大欢喜;而做“减法”,让产能过剩企业退出市场,就十分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前者是增量调整,不触及减少被调整企业的利益问题,各方面“你好我好大家好”;后者是存量调整,某些人的利益不调整、不降低,整个社会的福利就不能得到提高,因此受到阻扰就是必然现象。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经济政策,才能让处于“僵尸”状态的企业资产“活跃”起来呢?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这说明,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点,应该运用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尤其是要注意巧妙地利用产业组织政策,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结构调整中显得更为重要,意义也更大。这是因为,产业组织调整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调整的微观基础。产业组织调整针对的是一个具体的产业内或者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与垄断、集中与分散、聚合与裂变等市场关系的调整,说到底是资源在产业内按效率原则的移动和配置。因此如果没有一个个具体的行业内企业之间市场关系的自动调整,如减产、转产、退出、进入、兼并、收购等微观行动,以及由此伴随而来的企业内部重组和治理结构的调整,就不可能有更大范围内产业结构变化。很显然,正是这些微观行动,构成了宏观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

必须特别指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是企业和企业家,而不是政府官员。过去,一些学者和政府官员都认为,只有政府才能调整宏观上的产业结构,或者调整产业结构主要是由负责宏观调控的政府的天然职责,这些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忽视了产业结构变化是由产业内企业之间市场关系变化而引起的事实,不符合它是由企业家根据市场需求所做出的微观自主决策的事实。因此,也过份地强调由政府来调结构,是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效果的。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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