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三大支柱养老金体系
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有助于理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摆脱传统单一的现收现付制下政府对养老的无限责任,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养老责任共担,共同应对老龄化风险。
正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对老百姓来讲,最关心的、真正能够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的,无疑就是养老金。
有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2014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高达1231亿元。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金结余将逐步消耗,出现巨大养老金缺口。现行制度不改变的情况下,2050年前后,我国养老金缺口将达到GDP的75%以上,国家财政可能入不敷出,面临严峻挑战。
“必须反思我国现在的养老金体系建设。体系不合理,难以满足老年群体提高待遇的期望。现在的核心问题是未来养老金缺口巨大,难以应付人口老龄化的风险。为了实现健康养老,我们必须建立一个稳定的可持续的养老金体系。现在的养老金水平并不高,全国平均只有2000多元,而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也只有45%左右,并且这是在我们连续11年调整的基础上仍然这样,水平不高,增加的压力很大。”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认为,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我们现有制度没有清晰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理清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养老责任。
那么解决之策应该是什么?董克用认为,应改变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真正有中国特色的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首先,以现有的社会统筹账户为基础建立第一支柱的公共养老金;其次,在划转国有资产做实个人账户基础上,与企业年金合并建立人人拥有的第二支柱的职业年金;最后,加快发展第三支柱的个人税延养老金计划。
董克用介绍,三支柱养老模式目前已是世界各国共同改革趋势。第一支柱为公共养老金,提供参保者最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同时这些资金通过参与投资保值增值,对养老起到补充作用。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同样由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其目的在于为灵活就业者和较高收入者的养老提供更多补充。总体来看,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中,第二、第三支柱对于国民养老的保障作用更为显著。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在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中作用和职能是不同的:政府在第一支柱的作用是全面负责制度建设、服务管理和资金保障;政府在第二、第三支柱的作用是制度建设与运行监管。”董克用说。
在董克用看来,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具有很多优势:一是有助于应对老龄化风险,减少养老金缺口。在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下,政府承担的财政兜底责任也仅限于第一支柱,相应地未来养老金缺口有所减轻;二是有助于理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摆脱了传统单一的现收现付制下政府对养老的无限责任,实现了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养老责任共担,共同应对老龄化风险;三是实现了再分配与激励性的兼容。在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中,不再谋求将现收现付与完全积累融合在一个制度内,而是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采取现收现付制,通过全体劳动者互助共济,体现了现收现付制在社会再分配方面的优势。第二支柱职业年金计划和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计划采取完全积累制,通过劳动者自我积累,提高退休后生活水平,体现了完全积累制在自我激励方面的优势。
“养老金制度是一个顶层设计,方向不能错,而且刻不容缓。”董克用最后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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