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运作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种政府资金管理模式起源于英国,这几十年间在国外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我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际上也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而成规模地推进和使用是在近几年。那么从国内外的情况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主要有十种运作模式。
第一种就是区域特许经营。区域特许经营是什么概念呢?比如说政府提供一块土地,或者提供一个带有建筑物的场所,由私人资本去经营。这块土地或者这个带有建筑物的场所就是作为合作的合作资本,起到的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二种就是购买建设运营。比如说政府要建某一个基础设施——自来水厂,由政府出一笔资金,再由私人资本来建,建完了以后,政府拿来运营,这实际上就是委托私人资本来建,也就是一种政府采购工程。
第三种就是改建运营移交。就是政府已有的某个基础设施,由私人资本根据政府的要求来改建,改建完了由私人资本运营。运营收益归私人资本所有,到了一定年限后,再交回政府。
第四种是转让运营移交。所谓转让运营移交,就是指政府把基础设施项目转让了,然后由私人资本来运营,运营完了以后再移交回政府。
第五种是建设拥有运营。就是私人资本来建设、拥有并运营,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六种是建设经营转让。也就是所谓的BOT,也就是由私人资本来建设运营,收益也归私人资本所有,最后移交回来。
第七种是租赁运营移交。租赁给私人资本,运营之后再交回来。
第八种就是管理合同的模式。管理合同的模式应用是比较广泛的,就是在签约合同以后,由私人资本来管理,实际上也是一种政府采购。
第九种是委托运营。就是政府的一些公共设施或者基础设施委托运营出去了,私人资本每年固定向政府交一定的收入。
最后一种就是完全公有化的一种模式。
那么归纳起来就是这十种模式。现在,这十种模式我国都在采用,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特点,以及公共产品的需求特征,来确定不同的模式。这个是我要谈的第二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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