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北京发布雾霾红色预警,中小学停课。这本是社会治理走向精细化的体现,但也暴露出精细化的不足——低年级小学生不能独自在家怎么办?家长是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还是硬着头皮带孩子上班?
社会治理能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是考验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一环。《“十三五”规划建议》把“创新”“精细化”“共建共享”作为关键词布局,无疑对社会治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一直以来作为社会生活管控主体的各级政府,需要做出哪些反思与调整?
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长期以来,以各级政府为主要角色的社会治理主体,习惯运用笼统的、模糊的管理方式,导致‘标准化程度低’‘服务表面化’‘最后一公里塌陷’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在国家行政学院日前举办的“社会治理精细化”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认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快向社会治理精细化转型,必须对政府职能进行反思,做好政府权力“加减法”。
十八大以来,人们注意到,国家正有意识培育社会组织,让部分社会组织与主管部门“脱钩”,主动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有序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与此同时,中央不断推进简政放权,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参与社会治理的进程明显加快,社区治理主体日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认为,现在提社会治理的问题,实际上有两个方面含义,一方面是对原来的“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升华和进步,另一方面是对社会管理一个反思和批判,视角从以政府为主转向了以社会为主。
座谈会上,来自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理解“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含义,需要结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概念,关键是要“把政府的交给政府,社会的还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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