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科学导向
在新形势下改进学术评价机制,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政治性与学术性相统一、坚持以质量为本,跳出单纯以SSCI、核心期刊、非核心期刊为标准的评价模式,真正发挥学术评价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导向和规范作用。
坚持政治性与学术性相统一。在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学术研究价值取向多元多样的条件下,学术评价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按自身标准来评价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研究水平,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做到这一点,首要的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指导地位。学术评价对象包括学术教材、学术专著和学术论文等。教材建设是构建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和学术话语体系的基础建设。意识形态性强的教材应由国家或在国家指导下统一编写,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和核心价值观。这也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大中小学教材均是如此。这些教材必须统一使用,同时可使用一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质量著作作为辅助教材。大多数哲学社会科学专著和论文同样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在对其进行学术评价时,应摒弃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标准,回归中国学术优良传统,采用中国学术规范,运用中国评价标准。当然,西方学术评价标准可以借鉴,但不能以“国际化”(实为美国化)为名而基本照搬或搞无原则的“接轨”。
坚持以质量为本。质量是学术成果的生命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凭的是以真理性和科学性赢得读者、赢得群众,靠的是以学术质量赢得声誉、赢得尊严。学术评价的目的是对学术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鉴定。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中,应破除数字迷信、树立精品意识,以真理性和科学性为根本评价标准,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积极倡导以质量为本的学术评价导向,注重学术成果的内在价值,摒弃单纯以成果数量评价个人或机构学术水平和贡献的做法。这样,才能引导研究主体从功利本位回归学术本位,纠正急功近利观念、摒弃投机取巧行为,促进学术研究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真正体现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价值和功能。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