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浚”方能“流远”——关于改进学术评价机制的思考(3)

“源浚”方能“流远”——关于改进学术评价机制的思考(3)

运用综合方法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是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的主流方法,以同行评议为主。这种评价方法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评审专家的学术视野、价值观念、知识结构、志趣喜好、人际关系等,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定量评价即根据发表论著的数量、转载情况、引用次数、刊物级别、影响因子等设定指标,并对指标赋予不同权重和分值,通过量化指标分值的积累进行学术评价。定量评价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目前一些地方和高校在评价指标设计、权重系数设置等方面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为克服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各自的不足与缺陷,可将代表作评价制度作为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载体,即根据统一的标准,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由同行专家对代表作进行定性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可以使这两种评价方法互相修正、彼此印证,既有客观的“量”来保证准入门槛,又注重学术代表作的“质”,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学术评价的公正性和可信度,挤出学术水分,扭转粗制滥造和急功近利之风。

专家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大都具有思想理念超前性、社会效益滞后性和实践检验间接性等特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往往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检验后才能逐渐被社会所理解、认可和接受。因此,应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把专家意见与社会评价有机结合起来,适当延长学术成果评价周期、放宽评价时间尺度;对以往被忽视的学术研究成果,尤其是那些被社会和历史实践充分肯定的学术成果,应制定相应程序,以专家评审的方式给予正确评价。此外,还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如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交叉学科性研究等,运用分类评价方法,确定不同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分类评价机制。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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