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浚”方能“流远”——关于改进学术评价机制的思考

“源浚”方能“流远”——关于改进学术评价机制的思考

学术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对科研人员的学术成果与学术工作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引导和规范学术研究的基本手段。“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促进学术研究健康长远发展,应从“浚其泉源”入手,改进学术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其对学术活动的评判、激励、导向、监督功能。这里以哲学社会科学为例,对此予以探析。

正视突出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对推动学术繁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运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积极化解。

评价标准西方化。一些高校把在国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作为权重性较高的指标,引入学术评价体系中。这一做法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走向世界的同时,也对我国本土研究带来了不利影响。首先,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中引入SSCI指标,是简单移植自然科学的做法,忽视了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特殊性。其次,SSCI收录的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英语期刊,以推进我国本土问题研究为办刊宗旨的国内期刊没有成为其关注对象。如果过于强调在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会导致一些国内学者片面迎合西方学术范式,忽视对本土问题的深入研究。

评价导向务虚化。目前,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评价中存在一种不良倾向,即重基础研究轻应用研究,重理论思辨轻实证分析,重学术价值轻社会效应,重学术专著、科研论文轻调研报告、咨询建议、普及读物、文艺创作等。同时,重“厚度”轻质量、重“印象”轻标准、重关系轻成果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种评价导向容易误导学者将更多精力投入“务虚”的理论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者关注现实、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也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

评价方法简单化。评价一个学术研究项目的水平,既应看其成果的数量,也应看其成果的质量;既应体现共性标准,也应体现个性关照。只有坚持数量与质量、共性与个性有机统一,才能保证学术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然而,一些哲学社会科学评价简单地以期刊级别、数量、经费来衡量科研成果,评价分类不明确、评价标准不健全,且常常用同一标准评价不同类型的研究活动,因而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适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形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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