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协同共治机制。我们以往的思想道德建设主要由政府主导推进,表现出自上而下的单向结构。社会是多元互动的复杂性体系,随着生活方式的演进,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助推下,社会领域得到极大拓展与丰富,一元思想道德建设模式所受的局限更加明显。此外,旧有模式也严重削弱了政府之外社会单元的主体性——它们在思想道德建设中总是扮演着“对象化”角色,难以调动和发挥主观能动性。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任务,相较于传统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呈现社会治理方式的革新,要求我们必须以协同共治的理念,引领思想道德建设出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共同参与、协同合作的新态势。发展社会权力、以之填补国家权力合理收缩留下的空白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任务。
我们社会正经历着从管理走向治理的道路,意味着社会不同主体之间、不同领域之间的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将成为社会建设的常态。构建协同共治的道德引导机制是完成道德引领使命的前提。一方面,要构建多元主体的道德交互平台。道德是一个开放的系统,道德引领的重要条件是道德本身具备自我完善的功能。社会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以发展的视野看待道德才能为其持续注入活力。另一方面,要强化道德的传播与培育。社会安定团结有赖于所有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并以积极的道德姿态参与公共生活。因此,我们要加强公民道德的宣传和培养。充分利用学校教育和媒体平台对社会成员进行系统性、多层面的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道德认知。通过道德奖惩制度的建设鼓励人们参加道德实践,树立公共意识和责任意识。
充分发挥具有公共影响力群体的道德示范作用。公职人员(如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企业精英、文艺界明星等群体因为自己特殊的身份对于社会道德产生示范性效应,他们应该在道德引领中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公职人员负有天然的公共性,公共权力的行使总是会涉及公共利益,所以任何带有公共权力色彩的从业者都具有客观的公共性。这意味着这部分群体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必须让自己的言行满足公众的道德期待。我们曾提出以德治国的概念,以德治国并不是要以道德取代法律成为社会的根本保障,而是强调从事公权行使的道德资格。这就是为什么对于公职人员的道德要求要高于普通民众。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之所以对腐败采取高压政策,制定了细致的规章制度约束公职人员的语言行为,甚至规范公职人员的私人生活,就是因为公职道德的缺失将动摇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企业精英与文艺界明星的公共性则源自民众的关注和追捧。由于经济成为主要的社会领域,商业行为与人们生活方式和质量的联系也日益紧密。人们对于经济价值普遍持有尊重和肯定的态度,从而产生了对于商业成功的追逐。企业精英随之成为大家关切和效仿的对象,期待复制他们的成功经历。文艺明星直接以公众为服务对象,他们的成功一方面源自自己高超的技艺,另一方面则更多源自满足了民众的文化生活需求。正因如此,他们总是处于民众的视线之中。明星们通常聚集了大量的受众,借助网络技术的发达,其影响力也进一步得到扩展和提高,有的明星在网络社交网站的粉丝高达数千万之众。他们的言行对于追捧者而言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我们发现,为社会褒奖的道德优秀者更多来自于非公共性群体,也就是通常所言的草根群体。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社会道德生活的现状,表明公共性群体道德引领能力的不足。我们应该对于这部分群体设立更为严格的道德规则,通过高标准的职务道德和行业道德规范激发公共性群体的道德意识,规制他们的道德行为,发挥其道德引领的群体效应。
(作者系湖南城市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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