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干部交流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规范干部交流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核心提示:干部交流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不断创新干部交流制度,努力推动干部交流对象的多样化、交流方式的多向化、交流空间的多维化、交流程序的规范化。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交流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高邮市以市、乡领导班子换届和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树立全市干部一盘棋的意识,大力推进干部多层次、宽领域、多形式有序交流,干部交流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问题及其根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使干部交流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值得我们研究思考和进一步实践。

一、干部交流面临的困境与原因

“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美丽高邮”,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干部交流力度,主要表现在:实施提拔性交流。2011年以来,新提拔94名乡科级干部中(不含政法系统),30%以上实现了异乡镇、异部门任职,通过竞争性选拔产生的年轻干部全部异地交流任职。实施结构性交流。围绕加快推进开发园区发展,先后从市级机关和乡镇择优选拔了12名熟悉经济、工作实绩好的干部充实园区领导班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对市城建局、城管局、规划局、行政服务中心等18个重点部门党政正职进行了调整交流。20**年9月行政区划调整,交流了5名乡镇党政正职到市级机关任职,乡镇班子成员交流换岗22名。实施培养性交流。去年推进实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期制,3年一聘期,6年一轮岗。20**年4月遴选16名年轻干部充实到6个招商分局,专职驻外开展招商引资。6月启动实施年轻干部“蹲苗计划”,选派101名年轻干部到规模以上企业、招商引资一线、市级机关综合部门和重点岗位、经济薄弱村以及社区等基层一线参加实践锻炼。通过这样的交流,有效发挥了培养锻炼干部、整合优化班子结构等方面的积极功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思想认识、地域差异、政策短板、体制障碍等方面的限制,客观上给干部交流工作带来了一些困惑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干部交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领导的认识不到位。有的本位主义和排外思想严重,不愿意交流优秀、年轻、有潜力、用得顺手的干部,怕影响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有的心胸狭窄,把政绩平平、难以胜任或“看不顺眼”的干部推荐出来交流,想“甩包袱”;有的怕工作难度大,怕得罪人,拉不下“面子”;也有的怕交流进来的干部占了位置,影响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

二是被交流干部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效益条件不同的部门单位,其工作环境、收入水平不尽相周,干部交流,特别是好到差、近到远、城到乡的“逆向交流”,影响了自己的切身利益;有的担心自己交流后,面对新的岗位环境,许多东西需要重新开始,对自己能不能适应和胜任信心不足,个人的前途未卜,等等。这些思想阻力,使他们对干部交流工作热情不高,参与不够,从而也会直接影响干部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存在社会偏见。从社会公众角度来看,有的人误认为干部是犯了错误、能力水平低,或在原单位“混”不下去了才被交流的,特别是一些从机关到基层、从“热点”岗位到“冷门”岗位、从比较“安逸”的部门到矛盾复杂、困难重重部门接受锻炼的干部,往往被怀疑是被组织“发配”的,从而影响了干部交流的积极性。这种社会偏见客观上增加了干部交流工作的阻力。

2、交流跨度不宽泛。

一是不同部门的干部交流难。由于部门经济水平不平衡以及工作生活环境、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干部在面对交流时往往主要考虑自己的切身利益,一心只想往自己认为“利益好”的部门钻,从去年8月底领导班子综合研判考察谈话接触的三个乡镇情况看,汤庄、甘垛镇班子成员中要求向上交流的干部不在少数,反观高邮镇则没有一人提出交流的想法和要求,这从现实层面上体现了干部“逆向交流难”,也导致干部交流大部分是提拔重用式交流和培养提高式交流,最多也不过是照顾性交流,真正能优化班子结构和形成干部队伍活力的上下联动式交流还不够。

二是“条”、“块”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难。由于条线管理部门的干部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管理,具有非行政区划性、垂直性和相对独立性的特点,如国税、地税、质监、土地等部门,这些部门虽然设在地方,但其人、财、物管理权在上级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界限可谓是“泾渭分明”,因此人员大多是在本系统、本部门内部流动,与地方或其他系统的交流难度很大。与此相应,由所在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想交流到条线管理部门工作,难度同样很大。

三是专业干部交流难。一些政府工作部门,因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质,所在部门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之间交流的专业壁垒等无形中的限制也越来越多,导致同在一个地区、同属政府部门之间干部的交流越来越难。如公检法等机关,干部队伍数量大,在地方公务员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但进入这些机关大多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这些部门干部交流出来容易,其他部门干部交流进去却很难,客观上也影响了干部的流动。再如审计、经济等职能部门,要求具有会计师、经济师等职称,一般干部也进不去。

3、政策规定不健全。

一是缺乏规划性。目前干部交流的随意性比较大,缺乏系统的长期的规划,存在该交流的没交流、不该交流或可以不交流的却动得过多过快的现象。干部的交流,往往集中在领导班子换届、区划调整时进行,平时交流往往因为班子职数缺额而本部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而不得不进行的干部交流,真正有领导、按步骤、有计划的交流不多。二是缺乏规范性。虽然《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新《条例》对干部交流工作明确了政策性规定,特别是对交流时限、交流对象进行了细化补充,但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原则,尤其是在干部交流的方法程序、人员比例和监督管理等缺乏操作性、规范性、系统性的规定,导致在干部交流时出现重点不规定、方式不限定、工作不稳定等现象。三是缺乏开放性。现行的干部管理权限和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部的条块分割问题,造成干部跨条块、跨层次及跨行业交流难,使干部实质上成为部门或单位所有,相对处予一种比较封南的内循环状态,缺乏统筹性、协调性和开放性,导致党政干部转型难、“三支队伍”齐抓难,制约了干部交流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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