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2)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2)

二、放管结合,就是要放而不乱、活而有序,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经济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保驾护航

“放”和“管”是激发市场活力的两大动力,缺一不可。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重资格轻管理”、“重审批轻过程”的监管思维,部门间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真空并存,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并存,检查太多、随意性太大与搞形式、走过场并存,难以满足商事制度等改革后“宽进严管”的要求。三年来,伴随着简政放权改革的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府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首先是明确监管改革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其次是加强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出台了市场监管改革33条,从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监管信用基础、改进市场监管执法、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保障等各个方面明确改革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分类分项稳步推进。三是根据当前监管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推出应对措施,如针对餐饮服务行业食品监管难的问题,国务院于今年1月起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整合,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针对“先照后证”改革后出现的监管真空和监管扯皮,及时出台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了“照”和“证”衔接过程中部门的监管职责。四是推进多渠道、多层次的信用体系建设,为未来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夯实基础。

放管结合改革切实转变了政府职能。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重资格、轻监管”的传统思维正在破除,监管重心正在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如工商部门严格履行对同级相关审批部门的“双告知”职责,实现了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有序衔接。监管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一些地方开始推行以信用监督管理为手段,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和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新模式;一些领域积极探索符合专业特性的监管制度,如海南省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试行“法人承诺制”审批改革,落实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并将更多时间和精力转移到事后核查和监管工作中,达到了“审批事项快准入、事后监管不放松”的效果。多地探索监管体制改革,试行大市场监管模式,目前已有天津、浙江、安徽、深圳等地,整合工商、质监、食药部门为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

下一步改革要更加重视市场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避免市场监管成为改革的瓶颈。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敢放权,成为制约简政放权的重要因素。深圳、佛山等地之所以简政放权走在全国前列,监管能力建设是根本基础。首先要结合简政放权调整部门结构,将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环节转向事中事后监管环节。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尽快确立各部门同步联动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避免审批与监管脱节、监管与问责脱节。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四是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企业信用管理在市场监管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五是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改革,鼓励地方加快试点,逐步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六是加快相关行政法规的修改工作,要将简政放权改革成果及时用法律形式确定和巩固下来,同时要增加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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