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事”立“国法”,“反家暴”再一次迎来了法治升级。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然而,居于一室之人却并不是都能够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因为生活不可能总是“何当共剪西窗烛”的情意浓浓,也不总是“琴棋书画诗酒茶”的浪漫诗意,现实生活本就是茶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活,总会有“马勺碰锅沿”的时候。可是发生了家庭纠纷后,有一部分人却采用了极端的手法——家暴。
根据2011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反家暴网络在三省九市进行的调查显示,夫妻之间的暴力接近35%,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在70%左右,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
“疯狂的拳头”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方面是因为法律的缺失,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让无数受到伤害的人望而却步,得不到帮助;一句“法不入家门”,让法律在家暴面前无能为力。除了法律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和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几乎所有的家庭根深蒂固的都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那些被家暴的人都会忍气吞声的忍下来,而那些动手施暴的人也因为思想中“我打自己的家人,跟你有什么关系”而更加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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