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跟疯狂的拳头说再见(2)

反家暴法:跟疯狂的拳头说再见(2)

3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为这些被家暴的人给予国法的支持,让他们有勇气对家暴说“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而且在《反家暴法》(附则)中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约束。

暴力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很容易让家庭中的孩子受到不良的影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在接受访问时说:“人的行为模式有惯性,要改是比较难的,但是既然是行为模式,就是可以改的,这尤其需要全社会一致认为家庭暴力是不能接受的,才能形成社会压力。因此如果我们从小就告诉孩子,什么人都不可以打,你的亲人也不行,那他长大后就不会实施家庭暴力。”由此可见防止暴力需要从娃娃抓起。

同时专家还认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家庭矛盾的“灭火”工作提供了保障,而前期“防火”工作的力度却还有待加强。“‘防’优先于‘消’,杜绝家庭暴力,不让这些现象发生,需要前期婚姻家庭教育的铺垫,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要充分做好补充,发挥作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发生争吵和纠纷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坐下来平心静气地交谈而不是挥舞着拳头来解决。当然面对家暴,所有的受害人都需要鼓起勇气,对其“零容忍”,因为一个巴掌也许就是家暴噩梦的开始。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保护受害者,惩罚施暴者。当遭遇家暴时一定要在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亲友,报警并诉诸法律,唯有如此才能遏制施暴者对自己的侵害。一味地委曲求全,只能使家暴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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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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