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思考】
在其位,当谋其政;在其岗,当谋其职。作为干部,就应该勇于担当责任,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如果工作守摊子、混日子、不担当、绩效差;如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尽责;如果管理不严、纪律松弛、作风涣散,当“老好人”……就得一律问责。而今,召回不胜任干部,就是对这类干部进行问责,是在向“庸、懒、散、慢、浮、拖”等问题干部开刀,能够在党员干部中起到震慑作用,警告那些问题干部要痛改前非,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
召回不胜任干部,不仅是向庸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对“为官不为”说不;而且是用人制度的创新,把以往对干部的被动监督变成主动预防,这有利于激活干部队伍,真正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
召回不胜任干部,只是治理“为官不为”干部的第一步。要想让这种制度能够切实发挥实效,就必须让这种制度成为新常态,确保被执行时的科学性、严谨性,不至于沦为走过场。
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回炉”淬炼不是简单地“挠痒”、补课,更不能走走过场就颁发“合格证”。而是让“召回”成为干部工作的“紧箍咒”,秉承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增强干部的业务能力素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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