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创新强国的两条腿(2)

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创新强国的两条腿(2)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成就就是成为专利大国

早在1624年,英国就已经开始实施《垄断法规》,这部实质上的专利法明确规定,把专利权授予最早的发明者,这些发明涉及新创工业领域中的最早发明,而专利的年限为14年以内。根据《大国崛起:英国篇》介绍,到1851年为止,英国总共颁发了13023项专利。英国政府通过规定专利法的手段,有力地促进和保护了私人的发明积极性,大大推动了英国的经济发展。据说专利法出台后,对财富和荣誉的渴求,使几乎所有英国人都陷入了一种对新技术、新发明的狂热崇拜中。

专利法的作用巨大,不过其弊端也较为明显。首先,专利法是通过给某个人的所谓想法或其对一种自然规律的发现确认一种垄断专有权而设立,限制其他所有人所拥有的一般产权纳入这种想法或者发现的排他性支配权。也就是说,所谓知识产权是通过限制他人行使一般产权而形成的。其次,它剥夺了其他不属于第一申请人的平行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再次,专利法的不当规定往往会妨碍进一步的科技创新。

总体上看,一国若要成为创新大国,以保护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加强。如果能在专利保护方面妥善处置上述专利法问题,在专利保护上推行制度创新,那么一国成为创新大国的概率就会增大。

中国总体上是在甲午战争之后才开始一路实施赶超战略,无论是在军事上、科技上还是在经济上,迄今为止仍然在推行一种赶超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就赫然,已显示出一种“巨国效应”:只要制度对头,人口大国可以做小国所不能做到的许多事情。中国尽管人均GDP尚低,但已经是GDP规模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而且,中国拥有39个工业大类,191个中类,525个小类,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形成了一个举世无双、行业齐全的工业体系。此外,中国在一些领域开始拥有竞争优势,比如在高铁领域;中国有了世界一流的高科技企业,比如华为公司;中国有了超级网店平台,比如淘宝。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初一度采取技术模仿战略,因此被称为“模仿大国”甚至“山寨大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也曾在20世纪90年代初撰文批评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模式国家,认为属于投入扩张性国家,只有增长,没有发展。他认为,所谓“亚洲奇迹”只是一种神话。中国“经济奇迹”的成功,可以归因于部分选择性地、有意或无意地推行一种德国“弗莱堡学派”代表人物欧肯所倡导的“竞争秩序”。根据其观点,需要由国家建立和维持竞争秩序,而且国家必须在法治国框架内运作。这一“竞争秩序”的构成原则一共有七项:一个有运作能力的价格体系,币值稳定,私人产权,开放市场,契约自由,承担责任(指每个人为其投入和行为负责),经济政策的稳定性(指应该持之以恒地推行上述原则)。实际上,无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日本和中国,各自的经济成功均在不同程度上遵循了这些原则。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成就就是成为专利大国。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居世界首位;共授权发明专利35.9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6.3万件。可以说,中国的发展事实推翻了克鲁格曼的“亚洲神话”说。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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