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军:以“互联网+”创新扶贫工作模式(2)

金江军:以“互联网+”创新扶贫工作模式(2)

以互联网实施信息扶贫

许多事例表明,信息闭塞是产生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不掌握农产品销售需求信息,农产品卖不出去,守着优质农产品却依然贫困;不了解卫生和健康方面的知识,养成不良生活习惯,小病积成大病,因病致贫;不知道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救灾知识,因灾致贫。

随着信息化、互联网的发展,我国贫困人口和家庭与富裕人口和家庭之间、贫困地区和富裕地区之间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我国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我国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4.2%和30.1%,相差34.1个百分点。我国网民中农村网民只占27.9%。

为此,要结合“宽带中国”战略,加快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上网条件。各级扶贫机构要通过组织培训活动、动员志愿者等方式帮助当地贫困人口中普及互联网知识水平,提高互联网技能水平,使互联网成为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

在信息扶贫过程中,各级扶贫机构要充分发挥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相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例如,电信运营商在电信资费方面对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给予适当减免等优惠政策。贫困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可以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合作,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探索通过“互联网众筹”方式动员广大网民为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提供资助、捐助。组织志愿者帮助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学会使用电脑和手机上网。

以信息化实施规范扶贫

推动“互联网+扶贫”发展,是促进扶贫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将有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如何让扶贫资金真正发到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手中,减少和避免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和挥霍浪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互联网+”是解决扶贫“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手段。利用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数据库中的信息,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商业银行或支付宝等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将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的银行账户,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扶贫资金被截留和挪用,使扶贫资金真正发到贫困者的手里。

加快建立扶贫信息平台,对扶贫工作进行全程留痕,使扶贫工作“可记录、可检查、可追溯”,实现“人在干、云在算”。在扶贫工作中,扶贫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工作内容等都要记录在案,便于上级领导随时检查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一旦在扶贫工作中出现问题,可追查责任人,实现精确问责。

由于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多个单位对某个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重复资助或捐赠的问题。一方面使某些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被过度扶贫,而有些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则扶贫不足。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和避免重复扶贫和扶贫不足并存的问题。例如,在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数据库中,每个贫困人口和家庭每次收受扶贫资金的时间和数额、收受扶贫物资时间、名称、数量和价值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通过统计分析就可以知道每个贫困人口和家庭在一定时间内被扶贫情况。

通过全程留痕和数据比对,可以对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起到震慑作用,避免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走上歧途。例如,通过对扶贫机构发放的扶贫资金情况与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得到的扶贫资金情况进行数据比对,纪检监察部门就可以及时发现扶贫过程中扶贫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可以有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骗取扶贫资金。通过建立扶贫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将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列为个人信用数据库的不良记录,通过多部门开展信用联合惩戒提高扶贫领域失信者违法违规的机会成本。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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