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

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

核心提示:当前,住房保障工作呈现出量大面宽,任务繁重的特点,与市、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现有的人员编制情况不相适应,要把保障性住房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要及时充实管理机构专业人员,根据各县实际,适当核增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事业编制数及骋用人员。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人员,充实管理机构

当前,住房保障工作呈现出量大面宽,任务繁重的特点,与市、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现有的人员编制情况不相适应,要把保障性住房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要及时充实管理机构专业人员,根据各县实际,适当核增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事业编制数及骋用人员。

(二)想方设法,拓宽保障房建设资金筹措

一是努力争取中央、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时,向贫困县倾斜,增加专项费用,减少地方配套;二是积极支持成立专门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三是市、县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办法,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中来,通过税收、信贷、土地全面的优惠政策来刺激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房领域,促进地方资金压力的缓解;

(三)结合实际,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

我国廉租住房制度规定的保障对象是最低收入家庭,因而一些中间层家庭和农民工群体无法享受这一政策,由于我市部分县廉租房已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应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公租房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夹心层”住房问题,这“夹心层”群体因户籍等原因,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分配条件,也没有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这种“夹心层”群体包括非本城市户籍的创业者,以及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上述社会群体对公租房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公租房供求矛盾的加大,容易引发新的社会问题。公租房建设已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范畴,加大公租房的建设迫在眉睫。

(四)部门协调,完善退出机制

建立部门联动跟踪机制,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通过社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定期对享受廉租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当承租人的收入状况好转,不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时,应及时清退,使廉租房始终处于一种动态合理状态,承租廉租房要签订租赁合同,期满要求续租要重新审核,对转租、空置、拖欠租金的行为,可予以终止合同关系。完善廉租的退出机制,对廉租房资源的高效利用有着积极作用。

(五)科学规划设计,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保障性住房小区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标准规范和工艺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要加大配套设施投入力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方便群众入住后工作、生活的需要。

(六)开拓创新,加强物业管理

一是通过加强宣传来提升住户的物业管理理念和有偿服务意识,营造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从思想上打破安置房免收管理费的习惯,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二是通过加强对小区公共用房出租、收取停车费等方式,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资金,以弥补小区管理经费不足,缓解物业管理的资金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客观的盈利潜力,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良性循环。三是“以工抵费”模式。物业公司对保障性住房对象的失业劳动力进行招募,优先聘用本小区的困难家庭人员,在专门的培训后,让他们直接参与物业管理过程,允许他们用一部分工资冲抵物业费,同时还解决了就业问题。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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