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立:协商民主更符合人民民主的真谛(4)

林尚立:协商民主更符合人民民主的真谛(4)

协商民主在中国是如何确立的?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的发展、政治的实践以及国家发展对民主的内在需求推动下产生并确立的

中国拥有协商民主的基础与内在动力是一回事,而使协商民主得以呈现出来并确定为中国重要民主形式则又是一回事。中国的协商民主是在双重运动中逐渐确立起来的。

双重运动之一就是政党与国家的双重运动,分别是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党的建设过程有两个方面,一是党的思想路线、组织路线、政治路线三者合一的群众路线;二是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这两个方面都孕育出协商民主。国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基于人民政协而完成建国任务的,是协商建国,协商建国以后产生了一个基本的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而这一制度与党的统一战线是互为联系的。从这个角度讲,统一战线既是党的法宝,也是中国国家整合的内在机制,它不仅孕育了中国的政党制度,而且催生了中国的协商民主。

双重运动之二就是中央与地方的双重运动。改革开放后,在党中央的推动下,政治协商得以全面恢复和发展。1987年十三大时中央提出要推动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中央的努力得到了地方各种实践形式的响应,从而孕育了地方和基层的协商民主实践与发展。地方民主创新实践和基层群众自治,产生了各种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民主恳谈会是最典型的代表。

这两个双重运动说明了什么?协商民主内生于中国,但它是在实践过程当中慢慢呈现出来的,是在社会的发展、政治的实践以及国家发展对民主的内在需求中发育起来的。

至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协商民主内生于中国,产生于中国实践,与中国文化、社会、制度以及国家的发展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因而,中国协商民主不是要弥补代议民主的不足,而是要整体支撑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虽然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中国实践人民民主的两种形式,但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应该是主体的民主形式,为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全面实践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美好前景。任何民主的成长都需要耕耘,协商民主的发展需要党和人民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

(作者为复旦大学教授。本文依据作者2016年1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强素质·作表率”读书活动主题讲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后经作者补充修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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