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业内举报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2)

鼓励业内举报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2)

鼓励业内举报长期利好食药安全

俗话讲,隔行如隔山,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具一定的专业性,其中究竟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潜规则或秘密,对普通消费者而言雾里看花,很多时候都是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后才会发现问题。与此不同,这些食药企业的内部人士、同行却对其潜在的问题心知肚明、了如指掌。明确标准鼓励业内举报,一定程度上打破和瓦解了此前不同企业间的“攻守同盟”,拓宽了重要的食药安全监督渠道,给食药企业戴上了紧箍咒,无疑对优化食药安全形成重大且长期的利好。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客观来说,举报企业存在的问题也是有风险的。如何在加强对不守规矩的食药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让举报人既得到必要的物质激励又有效保障他们的隐私及安全,是监督部门亟待思考和解决的课题。可以看到,此番北京食药监局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根据执法实践,大幅扩大举报奖励范围降低门槛,适时创新推出“举报人可不到现场领奖金”、“无处罚决定也可给予奖励”等举措,无疑都为检举人撑硬了腰杆,提供了便利。

法治环境下,有法可依只是第一步,而要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且“一违就究”,仅依赖行业监管部门自上而下的单一力量无法达成。面对依旧严峻的食药安全形势,行业主管部门唯有本着“隐患于未然”的态度,精心组织策划,最大限度地调动包括食药业内部人士在内的所有人的参与积极性,从政策上、舆论上、行动上,多维度构筑起一道安全防线,才能让那些唯利是图、不讲责任道义的食药企业日益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形。

从这层意义上讲,北京食药监部门修订推出的鼓励内部举报确实是个好主意,有必要及时向其他行业和外地区推广。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中国在食品药品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许多人都批评食药监管方面过于疏漏。但是平心而论,以目前食药监管的执法力量,远远不足以应对巨量的食药生产、流通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实际上,一些领域的监管之所以出问题,除了监管力量的问题之外,还和这些领域的特性有关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都存在一定的专业性和隐秘性,普通人难以发现。即使是专门的执法队伍,也要经过复杂的调查取证、检验等程序才能确证。这就像一些违法犯罪领域一样,例如卖淫嫖娼、毒品犯罪、行贿受贿等,都存在一定的隐秘性,既没有明显的犯罪迹象,也不会过度吸引公众注意力,因此较难发现。

日前新修订实施的《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亮点凸显。而对举报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举报人可以不到现场来领奖,能大大降低举报人被曝光、被报复的风险,有利于唤醒更多未泯的良知,使更多人勇敢站出来举报行业内的所谓“潜规则”。

或许有人会说,降低举报门槛会导致无效举报、恶意举报增多。其实不然,降低门槛不是没有门槛。要减少无效举报,不应靠抬高举报门槛,而应通过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来解决,让群众了解举报的基本要求,让群众学会提供满足基本要求的合格证据。要遏制恶意举报,抬高门槛也不是好办法,运用法律手段才是最好的办法。对于用捏造事实等不法手段进行恶意举报的,要依程度不同进行劝诫、警告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维护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的尊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仅靠重奖“内线举报”攻破“黑作坊”当然还不够,要消除人民的“口腹之患”,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就必须构建起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媒体监督、法治保障的社会共治格局,就必须用最严苛的法律、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治理体系。只有产管并重,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才能撑起撑好全民健康的“防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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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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