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厕超时罚款尽显权力傲慢

如厕超时罚款尽显权力傲慢

因上厕所耗时过长竟被公司罚款200元,福州某私企员工在新浪微博上爆出自己的奇葩遭遇。这一“史上”最贵如厕费迅速引来了网友的围观和声讨,一时之间,公司该不该限制如厕时间、便秘算不算工伤成为了网友热议的话题,并登上了昨日新浪微博热门话题排行榜。

在很多人看来,企业应该拼智商,将主要精力用于创新发展上,以实现企业的健康成长。然而,偏偏有一些企业剑走偏锋,在管理规定上动“歪心眼儿”,如厕超时罚款正是奇葩规定之一。如此的规定,不仅仅会让员工感到不满,更会影响到工作的激情和动力,让员工感觉老板就是“周扒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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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企业公司应该制定和出台管理规定,以实现管理员工的目的。但是,任何规定的落地,都应该讲究科学性和合理性,更应该具有人性化的属性和特征。如厕超时罚款,没有考量员工的生理需求,这种奇葩的规定,只会让员工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并且具有违法的情形。然而,对于违反法律的规定,公司企业竟然如此推行,确实令人感到不可思议。其实,究其原因,在于就业市场供给关系的不平衡,从而让员工个人权利被单位权力奴役和驱使。

目前的现实状况表现在,在就业市场上,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听命于单位的意志。试想,如果不遵守单位规定,就可能被“炒鱿鱼”,这对于员工来说损失未免太大了,即便管理规定不公平也不如忍气吞声。而且,面对奇葩规定,员工往往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和方式,常常陷入“维权无门”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员工维权成本非常高,时间与金钱的花费巨大,而且维权效果并不一定理想。另一方面,对于出台奇葩规定的企业来说,即便最终被认定存在违法情形,处罚力度也是微乎其微,无法让企业感到痛感。

可想而知,面对这种情形,用人单位必然会表现出傲慢的姿态,权力嚣张也会成为一种常态。要想避免类似如厕超时罚款奇葩规定的出现,不能仅仅止于媒体的报道和关注,而是应该强化法律的完善和惩戒机制的兜底,畅通维权救济渠道,真正消除用人单位的傲慢心态。唯有如此,才能赋予员工敢于说“不”的勇气,倒逼用人单位不敢、不能出台奇葩规定,从而真正维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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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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