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首都与首善
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曾提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壮阔征程中,首都北京正积极作为,力争“首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巡视员姜俊梅认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一是要坚持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二是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三是要推进民主立法,个中核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说,在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根本,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主力军,加强检察权监督是重要保障,三者均是把握法治化和公信力“两个主基调”的重要抓手,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重点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下的先行调解制度完善。他认为,需要法院探索解决的问题是:先行调解的机构与人员、案件类型、管辖与进行、流程管理与建档标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包括:先行调解开始的时间与适用范围、先行调解的程序、先行调解与诉讼的衔接。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华列兵介绍,十八大以来,首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突出做好六个“强化”,即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推进首都法治公安建设工作;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健全执法依据体系;强化规范执行和办案安全,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强化严格依法行政,着力创新公安行政服务管理;强化市区素质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培训机制。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孙超美说,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全面推动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其一要积极推进司法职权优化配置,确保司法公正;其二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其三要全面坚持依法服务管理,着力打造服务高效、诚信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队伍;其四要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法律服务体系;其五要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根植基层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编辑一部主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