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施要把握的十对关系(2)

法治实施要把握的十对关系(2)

摘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民族复兴梦想插上了翅膀,为法治中国之路指引着方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社会的法治实施参与者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武装科学思维,以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找准推进法治实施工作的重点,摸清法治实施工作的规律,正确把握好、处理好宏伟战略布局下的各种复杂关系,以切实行动助推法治实施,凝聚法治强大正能量。

六、既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又要坚持依法办事是基本遵循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因而在法治实施中,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同时,谋求社会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又必须时刻遵循依法办事的底线和原则。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谋求发展和依法办事的辩证关系。尊重法律、厉行法治,是必须把握好的施治之要。要以法治实施保障发展、促进发展。既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辜负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生活幸福的热切期望,也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偏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正确道路。

七、既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私法权利,又要保护其公法权益;既要保护实体权利,又要保护程序权利

法治的基本功能是保障权利。在现阶段,不单要坚持保障个体的人身权、财产权等私法权利,更要注重保障个体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尤其是赋予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公法上的权利,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既保护实体权利,又保护程序权利。保护实体权利以追求实体公正为价值取向,程序权利的首要价值则是保障实体权利的实现。同时亦须看到,程序权利在实现定纷止争、提升法治效率、树立法治权威方面亦有其独立的价值。实践中,务必警惕以保护实体权利为名而行漠视程序权利之实的现象。

八、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民守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然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民守法是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现这一目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一场治理革命,而且是一次触及领导干部灵魂的思想革命。公权力机关要率先垂范、尊法守法。尤其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个别领导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使部分社会成员缺乏守法依规行事的正面预期,出现钻制度空子、趟法律雷区、信访不信法等非正常社会现象。领导干部务必牢固树立法律规则意识、形成法律思维习惯,带头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九、既要确保法律实现,又要完善各项法律设施,为法治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法治实施,不但要完善法律制度、健全法治运行的体制机制,还要为实现法治持续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一方面,物质是发展的目标和对象,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法治实施需要物质保障,物质发展水平制约法治实施。申言之,必须坚持把服务法治大局作为完善法律设施的首要任务,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加强物质保障的强大动力,必须把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完善法律职业保障体系作为提供物质保障的核心和根本。要建立形成结构完整、机制健全、资源充分的物质保障系统,从根本上保证法治实施的顺利运行。

十、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从严治党和改善党的领导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我国的法治实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不但要坚持而且要加强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科学、有效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向基层延伸,锻造坚强领导核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动法治实施进程。坚持不懈反“四风”,“老虎”“苍蝇”一起打,全面从严治党又通过法治实施得以保障。在法治实施过程中,党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领导方式,提升执政能力水平,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引领社会治理方向;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法治实施提供不竭动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民族复兴梦想插上了翅膀,为法治中国之路指引着方向。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社会的法治实施参与者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武装科学思维,以全局视野和战略眼光,找准推进法治实施工作的重点,摸清法治实施工作的规律,正确把握好、处理好宏伟战略布局下的各种复杂关系,以切实行动助推法治实施,凝聚法治强大正能量。

责任编辑:黄艳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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