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的党性《决定》

1941年的党性《决定》

摘要:《决定》列举了违反纪律的种种表现,主要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的二大党章曾对上述两方面纪律做出了详细具体且严格的规定,确保党中央的决议、命令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延安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下称《决定》)。这个决定是在我党面临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下作出的。它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战胜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回顾其中的党性要求,对我们今天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合格共产党员,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增强党性的目标要求

《决定》明确提出,要求我们的党更进一步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要求全党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这个目标,我党早在1939年的《〈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就已经提出来了。再次强调它并确立为全党增强党性的目标,表明这一伟大工程成为全党共识的迫切性、必要性。只有明确了建党目标,增强党性才有方向和定力。

增强党性实现上述建党目标,与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密切相关。1939至1941年,我党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峻考验和危险。同时,党内自身建设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某些党和军队的干部对我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存在错误认识,在实践中贯彻这一政策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失。我党长期处于被敌人分割包围的农村环境,在内外交困的严峻形势下,能不能继续应对残酷复杂的斗争,能不能完成抗日救国的伟大历史任务,关键在我党的建设状况。我党审时度势,首次明确提出了增强党性的决定。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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