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的党性《决定》(2)

1941年的党性《决定》(2)

摘要:《决定》列举了违反纪律的种种表现,主要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的二大党章曾对上述两方面纪律做出了详细具体且严格的规定,确保党中央的决议、命令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增强党性的内容要求

《决定》列举了违反党性的倾向,实际上告诉全党增强党性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遵守党的纪律。《决定》列举了违反纪律的种种表现,主要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的二大党章曾对上述两方面纪律做出了详细具体且严格的规定,确保党中央的决议、命令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在政治纪律方面,《决定》指出了党员干部和地方组织应与中央保持一致,尊重中央与上级的决定,不得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言论,更不能阳奉阴违,对党隐瞒。在组织纪律方面,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反对家长统制,反对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不遵守纪律。在提拔干部时,要坚持原则,防止小圈子和派别活动。

站稳党和人民的立场,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上。1941年前后,我党党员的数量从抗战初期的4万—5万人发展到约80万人。新发展的75万左右的党员,处在广大农村环境,并长期分散独立地开展游击战争,党内小生产者等占很大比重。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党内教育,因此,某些党员集体主义观念较弱,注重个人利益,容易出现个人主义、分散主义、无组织无纪律状态和闹独立性等倾向。鉴于此,《决定》指出了下列违反党性的倾向:一切从个人出发,一切都表现个人,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等严重问题。这与我党的宗旨和面临严峻形势格格不入。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理论就是指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我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但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存在着不会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存在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因此,《决定》中明确指出,违反党性的倾向是,不实事求是地了解具体情况,不严肃慎重地对待问题,铺张求表面,不肯埋头苦干等等。

密切地联系群众。党的二大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所以,我党刚成立就注重开展工人运动。在土地革命时期,我党就深入农村,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土地革命。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主张开放民主,改善民生,广泛发动群众,武装群众,实行全体人民参加战争、支援战争的人民战争路线。但是,在执行抗战路线过程中,一些人存在自高自大,自命不凡等错误思想,存在不与群众建立密切联系的问题。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