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进展和提升
粉碎“四人帮”和“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使我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作为新时期改革开放标志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其《公报》里明确地对如何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提出了三个重要论断。一是要给予群众路线充分的恢复和发扬。二是强调新时期发展群众路线的重点就在于发展民主。三是发展群众路线是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根本保证。《公报》指出:“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既勇于创造新的经验,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调查研究,实行精心指导……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党和人民的胜利前进。”
三中全会之后,为了系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1981年6月,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对群众路线给予高度的评价,把它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是对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决议》在总结几十年历史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在群众的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如此循环往复,使领导的认识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概括起来,群众路线就是“两个一切,并要有一个‘来’和一个‘去’;两个结合,并要有一个‘集中’和一个‘坚持’”。《决议》还强调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意义,“党是阶级的先进部队,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的,但是党永远只是人民的一小部分;离开人民,党的一切斗争和理想不但都会落空,而且都要变得毫无意义。我们党要坚持革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这个《决定》强调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提出了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要树立六个群众观点,即“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2010年后,中央又提出和增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这些重要观点是对刘少奇自七大提出的群众观点的新发展。2013年3月至2014年9月,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党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
显而易见,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20多年的时间里,党的群众路线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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